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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2319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37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育婴师专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对新时代婴幼儿照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居民对卫生与健康服务需求的增加、两孩政策的实施等,对护理、早教等人才的需求更加紧迫。教育部根据健康中国发展对护理、早教等人才需求,积极推动护理等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注重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适应和满足我国婴幼儿照护、学前教育等健康服务业发展需求。

  一、优化中高职护理等专业布局,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在医药卫生专业大类中设置了护理、中医护理、助产等3个专业。在教育大类中设置了学前教育专业。其中,护理专业对应护士、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医疗救护员4个职业(岗位),列举了儿童护理、母婴护理等专业(技能)方向;中医护理专业对应护士、护理员、心理咨询师3个职业(岗位),主要技能方向为中西医结合护理;助产专业对应助产士、育婴师、保育员、心理咨询师4个职业(岗位),主要技能方向为母婴健康。学前教育专业对应保育员、幼儿园教师2个职业(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在医药卫生专业大类设置的护理专业类别开设了护理、助产2个专业,在教育与体育专业大类中设置了教育专业类别,开设早期教育、学前教育2个专业。2016年增补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同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除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以外,各高职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行设置专业方向。2017年,全国高职院校共开设护理专业点591个,招生人数217932人;开设助产专业点229个,招生人数24107人;开设早期教育专业点58个,招生人数4012人;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点579个,招生人数173411人;开设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点58个,招生人数3260人。

  二、加强护理等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做好护理等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建设。2012年以来,教育部公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教职成厅函〔2014〕11号)、《中等职业学校助产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教职成厅函〔2014〕11号)、《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教职成厅函〔2014〕48号),明确中职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目标、职业范围、人才规格和教学要求。公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教职成厅函〔2016〕29 号)、《高等职业学校普通护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教职成厅函〔2016〕29 号),明确了中职、高职护理专业学生实习目标与时间安排、实习条件与实习岗位、实习内容与指导教师、实习成果与考核评价等基本要求。

  2.开展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建设。为促进职业院校围绕本地区健康服务业发展需求,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2016年,教育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共同遴选了一批健康服务业示范专业点,其中护理专业点24个、助产专业点3个。同时,要求各地教育、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对示范专业点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并做好跟踪指导、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

  3.加强护理等专业优质教学资源建设。2010年,投入600万元支持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2017-2018年,投入500万元支持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主持建设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4.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015年起,教育部遴选立项了两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来自地方政府、行业和学校的40家试点单位在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目前,在政策、保障、模式、机制、标准等多个方面已实现了点上的突破。

  下一步,教育部将围绕健康中国发展对护理、早教等专业人才需求,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作用,做好护理等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工作,引导鼓励有关职业院校合理设置护理、学前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专业,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高护理等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助产等一批专业教学标准,继续加强护理类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与实施,积极推动专业优化课程体系,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医教协同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强化学生母婴护理、母婴保健、儿童护理、幼儿保教等理论知识和技能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在婴幼儿护理等紧缺专业领域,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协同行业和有关机构引入国际先进标准,开发婴幼儿照护教育标准实施培训,打造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培训品牌,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扩大优质培训供给,提高婴幼儿照护教育队伍整体素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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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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