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535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113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教育精准扶贫,加大对贫困高职生的资助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教育精准扶贫,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五个一批”中的重要作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一、加大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力度

  一是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2015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2018年安排187亿元,重点支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由各省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二是引导地方建立完善生均拨款制度。为推动各地加大投入,完善职业教育稳定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各地建立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 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到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对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省份给予综合奖补,进一步明确地方是建立完善高职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87亿元,其中用于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约100亿元。

  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体系

  一是重点支持贫困高职学生。近年来,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不断完善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建立起覆盖所有教育阶段、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通过设立“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专项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贫困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等资助政策,并重点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从制度上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截至目前,高职教育奖学金已覆盖近30%的学生,助学金已覆盖25%以上的学生。

  二是鼓励企业设立奖助学金。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企业和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股权的,可按取得股权的历史成本确认转让收入,相当于免除了捐赠人在捐赠环节的所得税。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企业在高职院校设立奖助学金可按规定享受上述相关税收优惠。

  三、不断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影响力

  一是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自2008年起已连续举办十一届,决赛选手从每年2000多人增加到超1.5万人,累计获奖人数近5万人,形成了校赛、省(地市)赛、国赛三级大赛制度,已成为职业教育领域重要的全国性赛事,成为“大国工匠”培养的“示范区”,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提供了重要载体。不少当年的获奖者已经成长为行业企业的技术能手、大工匠、独立经营者、企业高管,成为职业教育的“代言人”。

  二是建立高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建立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每年部署各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2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首次发布,通过七年的持续推进,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省、学校三级质量年报制度,社会影响逐年扩大,成为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主要渠道。

  三是广泛利用多种渠道营造氛围。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与发展,作有力度、有深度、有维度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成就,宣传职业教育领域的先进模范人物和事迹,宣传职业教育重大改革举措,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结合职教宣传周、职教成果展等活动,展示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成果,营造崇尚劳动的良好氛围,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社会影响,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促进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健全高职生均拨款制度,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投入标准,对地方高职发展加大奖补支持,并督促各级教育、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加大统筹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学生的政策倾斜。同时,加大精神扶贫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贫困地区学生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刻苦学习,锻炼本领,不断增强自身脱贫能力,激发贫困学生脱贫内驱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8年8月24日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