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130号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搭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教发〔201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等文件明确:中等职业教育作为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保持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592.5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0.1%。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居世界首位,为千万学生职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不断协调中高职教育发展
教育部不断规范实施初中起点‘3+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推进中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开设等方面的深入对接。2010年,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10〕4号)对每个专业都列出了所对接的高职、本科继续学习专业。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对每个专业也都列出了衔接中职专业与接续本科专业。2014年,分两批公布了230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明确各专业培养目标、课程结构、课程设置及要求、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方面要求,优化了中职课程设置,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三、持续推进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
一是以政策引导高校明确办学定位。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明确提出了转型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作为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特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十三五”高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也明确将应用型作为高等教育一个重要类型纳入院校设置工作当中。
二是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推动转型改革。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开展了转型改革,已遴选出300多所应用型本科高校进行试点。一批试点高校在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学校治理结构等方面积极改革探索。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启动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支持100所应用型高校,加强实习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
三是以需求为导向优化人才结构和培养模式。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的需求,各省通过招生计划的增量倾斜、存量调整,支持转型高校及时科学调整专业布局,扩大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招生,对非优势特色专业暂缓招生、限期改造。很多高校对服务同一产业链的关联专业进行优化整合,打造了若干地方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集群。推动转型高校深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不断探索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不断加强培养体系衔接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一是打通中职到高职通道。《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明确要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201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171万人,占当年高职招生计划总量的50%。201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人数较2015年再增加15万人,在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中占比过半,已成为主渠道。
二是打通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通道。2017年,《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第十五条(四)对考生学业水平做出了明确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打通了从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道。
三是规范中职升本科通道。2015年6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学厅〔2015〕6号)要求,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选择少数符合社会需求、适合中职毕业生学习、技术要求高、实际操作性强、培养周期长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内的专业进行试点。
四是稳步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横向融通。2016年,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明确,国家开放大学以其“学分银行”为基础,组织部分专科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开展学分认定和转换实践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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