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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4215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132号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教育部作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业教育的行政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会同其他部门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凝聚社会各界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近年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主要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制度建设。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在国务院领导下,教育部参与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研究工作,2017年底《意见》由国办印发,共涉及7个方面30项政策,这是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共同深化产教融合的具体举措。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根据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求,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于2018年2月5日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保障,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上海、河南、湖南、广西、宁波等地也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机制,建立并颁布了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

  二是不断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专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各高校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可对增补专业提出建议”“高校设置高职专业应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注重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强调除医学、教育、公安和司法等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需依法审批外,高校可自主设置《目录》中高职专业。《目录》及《管理办法》对于指导和规范职业院校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学。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决定,确定了民办教育实施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2016年12月底,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教发〔2016〕19号)《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教发〔2016〕20号),初步构建了上位法律、国务院文件、部门配套政策相衔接的,相对完整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制度和实施体系。

  随着民办教育国家顶层设计的不断健全,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将不断提高。目前,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学校占到了职业学校总数的1/4,涌现了一些具有影响力和社会声誉的学校。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推动落实国资委等六部门《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积极推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院校,纠正一些地方将职业院校从行业部门剥离的做法。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法规政策,遴选有条件的地区和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进一步督促民办职业院校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和规范,提升育人质量。

  四是推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2015年起,教育部分两批布局了364个现代学徒制试点,覆盖600多个专业点、5万余名学生(学徒)。试点工作注重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谋划,按照牵头单位性质分为地市级政府牵头、行业牵头、企业牵头、职业院校牵头四种类型,鼓励创新机制、先行先试,切实提高学生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解决学校教育与企业用人“两张皮”的问题。已布局的试点中,政府牵头的19个,重点探索地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行业牵头的14个,侧重开发规范和保证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各类标准;企业牵头的13个,重点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激励机制;院校牵头的318个,重点探索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分类推进试点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在政策、保障、模式、机制、标准等多个方面已实现了点上的突破。2018年,教育部将布局第三批试点并对首批试点进行验收,通过梳理成果、推广经验,优化政策供给、推进双主体育人,把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培养推向深入。

  五是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多元主体协同发展,职业教育进行了集团化办学的探索。鼓励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行业部门、高等职业院校等,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目前,全国共建成职业教育集团1400多个,密切联系企业3万多家。其中,全国有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1095个,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311个,分别占集团总量的77.88%和22.12%。全国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企业总数已达24369个(含10家境外企业)。在全国500强企业中,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企业已有147个。随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比例日益提高。在983个职业教育集团中参与职业院校达到5827所。其中,全日制中职学校4591所,占全国全日制中职学校数9650所的47.58%;高职院校1236所,占全国高职院校总数1359所的90.95%。

  依托职业教育集团,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合作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根据对160多个职业教育集团的抽样调研,近5年来校企合作开发课程8000多门、编写教材6000多本,行业企业提供实训设备设施总值超过1500亿元、投入建设经费超过60亿元,8万多名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23万多名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

  六是建立具有职教特色的行业指导机制。教育部组织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和管理,是对相关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同时也是指导本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专家组织。目前已组建56个行指委,涉及的行业基本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所有门类,覆盖中高职全部专业大类,行指委委员中有236家国有大型企业代表、210家民营企业代表,行业企业委员人数比例达32%。行指委在“教学、实习、教材、规划、评价、人才需求、专业布局、教师队伍”等八个方面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近年来,各行指委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积极举办了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2017年,围绕制造强国建设、“一带一路”等,重点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和养老事业发展,共举办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各类活动25场次,吸引共计1500余家行业企业、中高职院校参加,参会人数达4100余人次,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对话活动,行业企业分析行业发展最新趋势,解读行业最新政策,提出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政、校、行、企各方代表共同研讨行业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交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好的经验、做法。2016~2017年各行指委发布了60个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行指委还在包括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在内的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集团化办学等方面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是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模式。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建立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并于2017年基于该平台数据做了《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报告》,指导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的匹配。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组织开展了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精品课建设与应用工作,通过优质教育资源帮助学生做好就业和职业发展。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在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好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主动协调好教育、经济、劳动、就业等领域,制定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形成部门协调、部省协同、行业企业参与的政策红利。

  二是做好基础工作。持续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相关研究,不断完善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深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健全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

  三是开展大样本试点。要积极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和产教融合试点,研究制订并启动实施“十百千”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围绕服务“中国制造2025”等,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遴选10个左右省份、100个左右城市、1000家左右示范职业学校(职教集团)和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细化促进行业企业办学的具体政策,落实好《意见》《办法》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支持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举办职业学校,拓展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空间。继续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消化吸收和推广德国“双元制”等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继续指导建设一批校企深度合作项目,重点服务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助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推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优秀案例,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行业指导的跨区域大型职业教育集团。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微媒体推介等形式,宣传《意见》《办法》,宣传职业教育领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果和典型案例,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为各方自觉行动。

  五是推动“平台+教育”模式的广泛应用。继续发挥现有平台的作用,继续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持系统,做好产教融合方面的工作,助力职业教育的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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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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