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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358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139号

  您提出的“关于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1.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

  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对于发展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国务院在2015年决定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设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这为宣传、展示职业教育提供了一个制度化的安排,在实践中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教育部努力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教育部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通过这些举措,为职业学校学生展示风貌搭建平台,让社会了解职教、体验职教、参与职教、共享职教成果,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教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持续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相关活动,与有关部门一同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努力促进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2.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是由《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确定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为加强各级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原劳动保障部、原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各地也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促进了政府有关部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沟通与协调,是一个重要体制创新。

  今后,教育部将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放管服”要求,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同时,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完善,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形成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

  二、关于切实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1.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投入,突出建设和改革两条主线,建成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和示范作用的骨干学校、专业和课程,助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不断走上新的台阶。2017年,全国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达到近3100亿元,占全部教育财政性经费的10%左右。教育部与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了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等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了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000多个实训基地。完成了专业教师培训近20万人次。“十三五”以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又组织实施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专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2.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为推动各地加大投入,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中央财政积极引导各地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2014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对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省份给予综合奖补。2015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上述两文件明确指出,地方是建立完善中高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全面建立完善公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3.加大对河南中等职业教育的倾斜支持力度。

  2015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177亿元。现阶段支持重点是: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考虑到河南实际困难,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经费时,通过区域等相关因素,对河南省给予了必要倾斜。

  教育部将商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河南职业教育的倾斜力度。

  三、关于严格配套法律法规

  1.加快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

  一是推动修订职业教育法。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为指导、推动和保障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和依法治教提供了基本制度支撑。随着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素的深刻变化,特别是完成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需要对《职业教育法》作必要的补充和完善。十一届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列入立法规划。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我部分别于2011年、2016年提出修订征求意见稿,均因外部原因未能继续推进。2018年,该法修订工作再次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二是着力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相关政策文件。2017年,国办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作出了基本规范,针对企业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深、合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激励政策,为各方主体开展校企合作提供了有效引导和制度保障,形成了政策组合拳,在实践中效果逐步彰显。同时,各地在促进校企合作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

  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困难、凝聚共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工作,继续完善修订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条文,全面准确反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教育思想的新要求;在总结近年来职业教育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围绕关键问题,集中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的条文;保持结构总体稳定,对现行职教法的章节、结构不作大的调整,最大限度减少争议,争取早日完成修订,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教育部将开展新一轮职业教育试点试验,指导地方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制度标准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同时,教育部将深入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贯彻落实,通过大样本试点试验等方式,推进已有制度成果落地转化。同时,教育部也将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有关政策制度。

  2.加快建设1+X证书体系

  实行就业准入,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具有积极意义,是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就业提出的要求。

  职业资格是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其中,一类是准入类职业资格,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由国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的职业资格。另一类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是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主要是对从业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定。同时,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为促进就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积极贡献。

  教育部将健全“1+x”的证书体系,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开展第三方评价监管,探索建立国家资历框架,推进职业教育与生产过程相结合,与劳动制度相配套,与市场评价相结合。

  四、关于完善现代职教体系

  体系建设是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同发展的新体系。近年来,教育部始终瞄准高质量发展高职。研究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坚持扶优扶强与提升整体保障水平相结合,建设一批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职学校。守牢职普比办好中职。按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校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重点加大对县域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整合力度,科学配置职业教育资源,把中职学校打造成实施贫困地区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重要基地。研究制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意见。积极推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大学。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机会。注重补短板开展培训。推动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人群的继续教育,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职业教育事业和教育部工作的关心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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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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