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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1925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148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战略地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和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教育部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战略地位

  “十三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关键期,中等职业教育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此,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规划、政策,都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中西部地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由此可见,中等职业教育被摆在重要位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得到明显提升。

  二、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相继出台,形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组合拳”,我们以此为指导,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目前,已经建立5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汇聚各方面专家3000多人,联合行业举办产教对话活动累计70多次;组建了约1400个职教集团,吸引约3万家企业参与,覆盖近70%的职业院校,根据对160多个职业教育集团的抽样调查统计,近5年来合作开发课程8000多门、编写教材6000多本,行业企业提供实训设备设施总值超过1500亿元、投入建设经费超过60亿元,8万多名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23万多名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2017年,30个省份投入11.51亿元,推动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1933个生产性实训基地,投入2.39亿元,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415个。

  二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015年起,教育部分两批布局了364个现代学徒制试点,覆盖600多个专业点、5万余名学生(学徒)。其中政府牵头的试点19个,行业牵头的试点14个,企业牵头的试点13个,院校牵头的试点318个。现代学徒制在解决学校教育与企业用人“两张皮”的问题上进行积极探索,目前已在政策、保障、模式、机制、标准等多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三是建立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教育部建立了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制订并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30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13个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9个中等职业学校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24个中等职业学校顶岗实习标准、8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训条件标准,从根本上保障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

  四是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明确高职院校考试招生6种途径: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目前,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考以外的考试招生途径录取的新生数已经超过50%。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171万人,占当年高职招生计划总量的50%;201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人数较2015年再增加15万人,在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中占比过半。

  五是开展职业生涯教育。一直以来,我们不断探索将职业生涯教育作为职业指导的重要内容,前移至基础教育阶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职业观念,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提出“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要求“面向中职学生开展职业生涯咨询,通过面谈或小组辅导,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咨询辅导,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生涯咨询服务和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职业启蒙教育”。

  目前,全国职业院校共开设近千个专业和10万个专业点,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门类,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是职业院校毕业生。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将继续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加快中职改革发展步伐,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快顶层制度设计,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引导整个社会转变对职业教育的观念。二是扩大教育资源,推动职业教育由追求量的发展向质的提升转变,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三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产教融合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四是助力精准扶贫,加大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工作力度,兜底式支持西部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到东部地区接受优质中职教育。五是探索更优“立交桥”体系,扎实推进中高职教育衔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等其他类型教育有机衔接,畅通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

  三、全面加强职业培训

  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原则。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职业教育内涵界定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TVET)。我们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广泛开展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群体的职业培训,每年培训达上亿人次,其中政府补贴性培训每年2000余万人。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职业培训。

  一是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坚持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并重,建立健全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推动学分银行建设,发挥行业和龙头企业作用,努力扩大培训对象覆盖范围,推动学习成果积累、衔接与转换,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是落实和完善有关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推动职业院校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广泛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服务企业人力资源提升。

  三是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我们将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各地各职业院校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加强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实现培训与就业、培训与企业岗位要求紧密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提供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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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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