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2349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15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民委,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特别是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力度。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民委等部门始终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差距,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不断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并向民族地区倾斜,增强了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能力。在实施普惠性政策基础上,专门设立新疆、西藏等地区教育特殊补助专项经费,支持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五年来,中央财政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规模由每年2000多亿元增加到3000亿元,其中80%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

  二、中央分担较高比例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6:4,中央财政均拿大头,体现了对困难地区、民族地区的倾斜支持。

  三、充分考虑贫困因素

  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改革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式,主要按因素法分配到省,并将贫困人口数、贫困发生率等作为资金测算的重要因素,加大向困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同时要求地方加强省级统筹,向省域内困难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四、努力实施精准资助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等6项新资助政策,同时完善11项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80%左右用于中西部地区,并重点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学生资助力度前所未有,2017年投入超过1800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200亿元),资助学生近9600万人次。

  五、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2015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87亿元,其中用于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约100亿元。引导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结合本地实际,加大统筹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

  中央和地方各级的倾斜政策,提高了民族地区经费保障水平,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水平明显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在用好现有政策、确保各项倾斜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调整完善政策,进一步加大向民族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2018—2020年中央财政将新增资金着力支持“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同时,督促地方落实责任,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辖区内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促进区域间教育公平发展。

  此外,在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面,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职基础能力建设计划等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了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000多个实训基地。同时,支持职业院校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企业深度合作,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2017年,30个省份投入11.51亿元,推动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1933个生产性实训基地,投入2.39亿元,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415个。教育部会同原文化部、国家民委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3〕2号),共同遴选了2批162个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开展关于实习实训基地统一建设标准的可行性研究,在有条件的民族地区职业院校。扩大支持建设一批非遗和传统手工业传承实训基地,对相关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继续大力推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专项建设,不断加大实训基地投入,规范实训基地标准化建设,改善职业院校,尤其是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8月22日

收藏
(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