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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029号(社会管理类0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27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进一步发展老年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全国老龄办、财政部、中央组织部等部门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发展老年教育。

  一是教育部积极推动各地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74号)明确提出:各省(区、市)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本规划、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教育部积极推动各地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31个省市(含计划单列市,不含港澳台)发布了老年教育政策,或是与老年教育相关的政策,增强老年教育社会共识度,将老年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织部分。如浙江省发布了《关于扶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若干意见》,山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发布了《老年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辽宁省、广东省、四川省等发布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等等。

  二是各有关部门合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发展老年教育,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全国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2017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三个部门印发的《“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提出: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学习共同体、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面向全社会宣传倡导健康老龄化的理念,营造老年友好的社会氛围。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明确提出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重点任务,包括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面向老年人开设护理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等。

  三是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老年教育。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通过创办老年大学、内设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开设老年课程班级等形式,面向社区开放,服务社区老年群体,参与老年教育工作。部分省市设立了省市级老年大学或老年教育管理机构,作为区域内老年教育服务指导机构,推动老年教育发展。部分省市依托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办学体系,设立老年开放大学或内设社区老年教育服务机构,承担区域老年教育供服务职能。

  四是依托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推动老年大学建设。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是在民政部备案的全国性社团,由全国老龄办业务主管,是组织全国各地老年大学(含地方老年大学协会和老年学校)开展协作与交流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2016年,为进一步做好示范老年大学的推广工作,培育和树立一批办学规范、颇具规模,教学设施、设备现代化,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一流,在全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老年大学,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在全国推荐了176所“全国示范老年大学”,并专门出台全国示范老年大学指导性评审意见,做好“全国示范老年大学”推广工作。

  五是推动各地完善老年教育多级网络布局。《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公布以来,全国各地老年教育多级网络逐渐形成,老年教育机构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老年教育机构74408个,部分省市已经提前完成《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的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有一所老年大学、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需达到50%及以上、建有老年学习点的行政村(居委会)比例需达到30%以上的目标。

  六是做好涉老人才培养工作。教育部积极推动各层次涉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持续支持“职业教育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职业教育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2017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建设资金200万元。2018年公布了《高等职业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明确了实习目标、时间安排、实习条件、实习管理与考核评价等要求。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894个,招生22.7万人。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点61个、开设中医养生学专业8个。教育部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涉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社会学等涉老专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教育学”等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老年教育学相关学科方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为老年大学教师队伍储备高素质人才。

  七是加大老年教育投入力度。《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各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近年来,各地老年教育投入机制逐步完善,如:福建省明确“各级政府将老年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安徽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教育发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社〔2018〕611号),健全老年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山东省委老干部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部分财政困难县(市、区)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鲁老干〔2017〕24号),省财政设立900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持省内30个财政困难县(市、区)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

  八是出台支持老年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老年教育在内的教育事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处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免征契税;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符合条件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对学校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2018年,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调整完善了非营利组织相关认定管理规定,符合规定的老年大学将可以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为客观评价《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取得的成效和问题,更全面地了解全国各地老年教育发展情况,教育部近期委托第三方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为今后精准施策推动发展老年教育提供了评估基础。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贵党提出的宝贵对策建议,融入今后老年教育有关工作研究中。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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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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