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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468号(教育类2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297号

  您提出的《关于职业教育提升层次、保障生均拨款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全国共有职业院校约1.2万所,年招生930万人,在校生2682万人,毕业生848万余人。职业院校共开设近千个专业、十万多个专业点,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高职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我国新增就业人口的60%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

  一、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同年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强调“在办好现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培养本科层次职业人才”。2015年,教育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明确提出了转型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开展了转型改革,已遴选出300多所应用型本科高校进行试点。

  现行《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实施专科教育”。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关键,是引导一批普通本科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变,主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重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

  二、全面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

  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对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省份给予综合奖补。2016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建立高职生均拨款制度。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2018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国教督办〔2018〕2号)。其中,第34个测评点“职业院校基础能力主要指标发展水平”设置了三级测评标准,分别为:“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1.2万元”“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1万元,<1.2万元”和“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1万元”。2018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各地派出32个核查组,对31个省(区、市)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下一步,我们将以构建高校分类体系和分类设置标准研究制定工作为抓手,引导高校科学定位,使应用型高校成为我国本科学校的主要部分,加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协调财政部,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高职生均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年开展一次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推动省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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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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