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110号
您提出的《关于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亟待加强需求侧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发挥人社部门作用
我国现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确定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为加强各级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各地也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促进了政府有关部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沟通与协调,是一个重要体制创新。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职能分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制定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和退役军人等免费职业培训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二是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均等化的职业培训服务,在构建培训体系、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提升培训基础能力和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放管服”要求,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同时,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完善,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形成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
二、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双元”发展机制,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战略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以下简称《意见》)。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健全了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形成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组合拳”。上海、河南、湖南、广西、宁波等地也颁布了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二是提升行业指导能力。建立5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汇聚各方面专家3000多人,联合行业举办产教对话活动累计70多次,会同农业、交通、供销、机械、有色金属、物流、水利等行业部门和组织,联合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或分类制订专项政策。三是推动校企联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2015年起,教育部分两批布局了364个现代学徒制试点,覆盖600多个专业点、5万余名学生(学徒),初步形成产教协同发展和校企共同育人格局。切实提高了学生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解决了学校教育与企业用人“两张皮”的问题。四是推进集团化办学,全国组建了1400多个职教集团,吸引约3万家企业参与,覆盖了近70%的职业院校。五是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所有赛项全部由行业组织牵头设计,企业全面参与,2018年由37家单位主办,设有23个赛区、82个赛项,逾万人参赛。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围绕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和六部门《办法》,研究制定推动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意见。开展大样本试点试验,推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优秀案例,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行业指导的跨区域大型职业教育集团。继续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加强行指委建设,深入开展产教对话活动,指导建设一批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启动职业教育新一轮试点工作。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沟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促进人才技能培养。
三、关于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办好职业教育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健全行业指导机制,加快构建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同发展的新体系。高职要瞄准高质量,研究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坚持扶优扶强与提升整体保障水平相结合,建设一批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职学校。中职要守牢职普比,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重点加大对县域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整合力度,科学配置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学校招生专业结构,把中职学校打造成实施贫困地区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重要基地,使人才培养更好地为国家创新驱动、经济供给侧改革、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我们还将研究制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意见。
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协调教育、经济、劳动、就业等领域,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保障、行业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四、关于弘扬“工匠精神”,从小培养职业兴趣
教育部高度重视对中小学学生进行职业教育,培养工匠精神,使学生逐步具有职业技能的能力,这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修订完善技术类课程。2003年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明确设置“技术”学习领域,新增设“通用技术”课程。2017年修订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程标准,明确了学分和课时要求,在必修基础上,设置了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供有进一步学习愿望的学生选择学习。通过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的技术能力、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意识和一定的人生规划能力。二是明确实践活动课程要求。经十余年中小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探索实践,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结合学生年龄特点,推荐了“简易互动媒体作品设计”“手工制作与数字加工”等25个信息技术设计制作主题活动,“设计制作个性化电子作品”“基于激光切割与雕刻的创意设计”等26个劳动技术设计制作主题活动,并附有简要说明。引导学校积极开展相关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动手实践能力,形成在实践操作中学习的意识,提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还留出一定的课时空间,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当地的特点和需要安排课程内容,为中小学校开展与劳动、职业有关的教育提供了时间保障。2018年将启动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修订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组织课程修订,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要求,为形成工匠精神打好基础。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事业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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