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166号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提出,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专项督导
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2号),并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国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
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支持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将职业教育列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重点内容,对改革成效明显的省份进行重点激励。
二、关于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和水平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一是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促进公平的能力显著增强。二是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大规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能力基本形成。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共设置了19类321个专业,覆盖了国民经济各行各业。近十年来,累计为国家输送近7000万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三是毕业生就业持续向好并保持较高水平。自2006年以来,中职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对口就业率在7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正逐渐成为就业有优势、创业有本领、升学有渠道、终身发展有基础的教育。
虽然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取得快速发展,但总体来看,中等职业教育还存在职普不协调、办学条件差、师资紧缺等问题。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一是态度鲜明,职普并行。明确将职业教育作为与普通教育地位相等、作用互补、缺一不可的教育类型,职普并行,普职协调发展。二是综合施策,提高质量。引导各地深入开展校企共同育人实践,加强实习组织与管理,强化学籍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德育,持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三是多方协力,加强保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确保持续稳定投入。持续实施职业教育现代化工程和产教融合工程等,加大对薄弱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和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增强职业教育办学的针对性,通过参与扶贫,带动中职发展。
三、关于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近年来,教育部推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努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水平,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一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目前,已经建立5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汇聚各方面专家3000多人,联合行业举办产教对话活动累计70多次;组建了约1400个职教集团,吸引约3万家企业参与,覆盖近70%的职业院校,根据对160多个职业教育集团的抽样调查统计,近5年来合作开发课程8000多门、编写教材6000多本,行业企业提供实训设备设施总值超过1500亿元、投入建设经费超过60亿元,8万多名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23万多名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
二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015年起,教育部分三批布局了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覆盖1000余个专业点,每年9万多名学生学徒直接受益。现代学徒制在解决学校教育与企业用人“两张皮”的问题上进行积极探索,目前已在政策、保障、模式、机制、标准等多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三是建立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建立了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制订并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30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13个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9个中等职业学校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24个中等职业学校顶岗实习标准、8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训条件标准,从根本上保障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
四是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明确高职院校考试招生6种途径: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目前,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考以外的考试招生途径录取的新生数已经超过50%。
五是加强职业指导。不断探索将职业生涯教育作为职业指导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职业观念,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2018年,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教职成〔2018〕4号),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推进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一是加强与各行业部门沟通联系,为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和企业牵线搭桥做好服务,推动行业企业深入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机制。二是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狠抓教学、教材、教师,大力推进“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等工作。三是将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尤其在德育课和思政课教学中增加相关内容,同时在其他专业课教学中渗透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内容。
四、关于营造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和条件
一是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明确了中职生均拨款、免学费政策标准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和要求。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达181.9亿元。
二是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积极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指出,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三是塑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国务院决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连续举办了15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12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开展“劳模、大国工匠进职校”活动,深入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成就,宣传职业教育领域的先进模范人物和事迹,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职业氛围。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一是完善法律保障。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明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匠精神培育相关内容,同时指导各地用好立法权,制(修)订校企合作地方性法规、规章。二是推进活动育人。打造更多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平台,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创造更好的氛围和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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