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17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核发同等学历证书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四类。凡经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包括公办或民办),其实施的学历教育在学历层次上都属于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毕业学生同等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明确指出,“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技工学校毕业的学生只要按要求完成相应学业,可取得相应学历文凭。至于高级工、预备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不能等同学历文凭。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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