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18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族地区边远山区革命老区成年人文化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加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和革命老区群众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是助力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教育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部门高度重视民族、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等地区群众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升当地劳动力素质,增强脱贫致富能力。
一、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精准施策,推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一是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时,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特别是,对“三区三州”以及“三区三州”之外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原有投入保持不减,增量资金重点支持。同时指导省级财政加大统筹力度,支持职业教育脱贫攻坚。二是建立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为进一步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三是在普惠性政策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超常规政策举措。2018—2020年中央财政新增资金重点支持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四是针对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四省藏区、连片特困等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特殊情况,中央财政采取特殊措施,支持举办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推进四省藏区实施“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支持藏区一个地州建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加强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职业培训
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进一步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意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支持农业类职业院校、县级职教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技工学校等优先承担“现代农民培育工程”“雨露计划”“春潮行动”等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完善职业院校开展涉农培训的激励政策,内部分配中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村“两委”干部培训,重点培育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社会服务带头人。引导推动职业院校、社区学校、各类涉农教育和培训机构,面向农村留守妇女、大龄低技能人员等,开展家政、养老、护工、育婴、手工等领域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创业一技之长。同时,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对农村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龄参训人员,增加普通话、常用现代化设施(工具、软件)运用等基本技能方面的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三、强化对政府履责的考核和评价
2014年,中央组织部牵头印发《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4〕43号,明确要求注重对减贫脱贫紧密关联的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考核。坚持以人为本,着重围绕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脱贫致富能力,考核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养老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引导贫困县着力消除群众因缺少教育和社会保障而致贫返贫的根源,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近年来,中央组织部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时,把教育发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2017年,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后,国办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国办发〔2017〕49号)。2018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国教督办〔2018〕2号),进一步细化了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首轮对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兵团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正在组织开展中。在办法、细则和实地评价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检查内容。在后续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教育部将督促各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制度体系。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宝贵对策建议,并融入到今后的政策制订中,进一步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支持力度,提升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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