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218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辽宁省建设产教融合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大国工匠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产教融合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兴教育模式加速产教融合,助力辽宁成为职教改革先行先试试验区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形成了政策组合拳。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建立健全了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提出“指导各地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储备库,做好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提升了行业指导能力。建立5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汇聚各方面专家3000多人,联合行业举办近百次产教对话活动,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或分类制订专项政策。三是搭建了合作平台。近年来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全国组建了约1400个职教集团,吸引约3万家企业参与,覆盖了近70%的职业院校。启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等,初步基本形成产教协同发展和校企共同育人格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发〔2017〕95号)明确要求,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打造信息服务平台。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要求,一是在全国启动实施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二是积极支持辽宁省通过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自主打造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通过探索“互联网+”等方式面向东北乃至全国提供相关信息服务,消除校企合作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关于运用“互联网+教育”理念,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教育和产业协同发展
当前,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产生了革命性影响,给职业教育发展注入了新活力。近年来,教育部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域主要开展了4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会同有关方面开发了《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技术规范》《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等。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7〕4号),提出了全面落实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6项重点任务。二是推进了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和应用。推动校企联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组织开发了近400种规划教材和示范教材的多媒体光盘和网上学习平台。开通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平台。高职19类专业1800余个优秀课件实现网上共享。2018年,对3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进行了验收,遴选、公布了81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三是推进平台建设,提高了服务水平。全国已形成国家级网站和20多个省级网站互为补充的职业教育骨干网络。建成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管理平台、职业教育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官方网站、中国现代远程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七大网络信息平台。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职业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政行企校在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应用示范等方面的协同合作。一是面向职业教育各领域、各环节,探索共建共享、开放合作新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特色。二是落实好近期印发的《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推广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三是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新要求,推动修订《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教职成函〔2015〕1号),推广远程协作、实时互动、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推动智能化管理、实训、学习系统建设。鼓励有关专业机构、企业参加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关于培养多学科新型交叉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近年来,教育部扎实推进高等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在新工科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合作,取得一定进展。一是形成工作合力。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培育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卓越工程科技人才。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信息技术新工科产学研联盟”,通过产教融合、学科交叉双轮驱动,加强信息技术领域各类各层的人才培养。二是推进新工科建设。2017年启动新工科建设,统筹考虑“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更加注重产业需求导向,更加注重跨界交叉融合,更加注重支撑引领,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发展新兴工科专业。2018年,公布首批612个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探索建立“新工科”建设的新理念、新标准、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新文化,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三是组织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自2014年开始,组织企业支持院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包含六个类型: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验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院校对接,共建共享,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
下一步,教育部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委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动高等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合作。一是继续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深入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加快培养工业互联网领域人才。二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三是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关于您提出的促进大国工匠人才培养的其他建议,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委作进一步深化研究。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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