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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948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220号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快递从业青年,规范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一、优化相关专业设置,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2015年,教育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简介(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设有物流管理、快递运营管理等相关专业。2018年,全国共开设相关高职专业点1048个。

  二、开展职业院校邮政和快递类示范专业点建设

  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按照《国家邮政局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邮政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5〕253号)要求,推动职业院校邮政和快递类专业改革创新,提升邮政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国家邮政局开展了全国职业院校邮政和快递类示范专业点遴选工作,确定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快递运营管理专业等22个专业点为示范专业点。同时,要求各地教育、邮政管理部门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对示范专业点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并做好跟踪指导、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

  三、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

  2019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对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作出了有关部署,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在物流管理等领域,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以社会化机制遴选培训评价组织,指导开发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下一步,教育部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快递相关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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