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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27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0〕155号

  您提出的“关于全国技能人才供需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越来越紧迫的需求,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职业教育供需双方沟通渠道,多措并举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有效缓解就业压力,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并优化专业设置

  教育部组织力量积极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2019年,聚焦云计算与大数据等行业领域,指导发布14个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指导研制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等16个行业人才供需分析谱系图。

  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2015年,教育部组织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明确专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职业院校依据《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和专业方向。现已有779个目录内高职专业,现已有367个目录内中职专业;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设置了80个专业。2020年8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0号),对接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职业等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需求,促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

  二、提高全国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服务水平

  教育部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目前,全国已形成国家级网站和20多个省级网站互为补充的职业教育骨干网络。其中,通过整合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院校等资源,建成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管理平台、职业教育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官方网站、中国现代远程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网络信息平台,基本提供了全国职业教育的学生、教师、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的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基础数据的有序共享。同时,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指导建设了“职教之音”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平台等,提升了面向政府、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水平。

  三、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部署,2019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同时,结合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积极推进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制度设计与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相衔接,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截至2020年,已通过社会化机制遴选发布三批73家培训评价组织的92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6个重点领域,证书对接专业基本实现了职业教育专业类的全覆盖,试点院校4200多所,总人数近300万人。同时积极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累计培训社会人员4万人次。

  委托国家开放大学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平台,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育、招募、遴选、监督等管理服务,对证书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认定、积累和转换,为取证人员存储了学习成果,赋予学分。在为技能人才终身学习、持续成长拓宽通道的同时,也为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精准的技术技能人才信息资源。

  四、多形式建立职业教育供需双方沟通渠道

  疫情发生时,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教育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就业渠道,加强部署和指导,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提升就业工作服务水平。前置顶岗实习,指导各地组织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提前开展顶岗实习,动员协调复工复产企业优先或直接吸纳实习的毕业生就业。实施订单培养,积极推动用工企业与学生,先签订“订单式”协议,复工复产后再上岗工作。推进东西协作,鼓励东部省份企业优先招录本省帮扶省份毕业生到岗就业,同时向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予以必要倾斜。支持获取证书,积极引导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毕业生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用好院校资源,依托职业院校现有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学资源库,扩大岗前培训规模。

  下一步,教育部将履行好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与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聚焦职业教育供需双方关键问题,以服务学生为重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一是统筹协调,着力改善供需信息不对称。积极发挥行业、企业等作用,及时统计企业用人岗位需求并对外发布,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二是会同各地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加强指导,对人才培养定位不适应社会需求情况进行评价,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三是关注并参与各行业“十四五”时期的发展规划,指导行指委研制并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绘制专业与产业发展的谱系图,持续开展行业需求预测,为职业教育专业优化调整提供可靠依据。四是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落实“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每年调整1次专业”的要求,完成新一轮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建成更加完善的专业目录体系。五是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增强学生和社会人员就业创业能力,为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4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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