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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374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0〕18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为指导、推动和保障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和依法治教提供了基本制度支撑。随着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素的深刻变化,特别是为完成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需要对《职业教育法》作必要的补充和完善。十一届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列入立法规划。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教育部分别于2011年、2016年提出修订征求意见稿。2018年,该法修订工作再次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

  2019年,国务院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这是对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落实性文件,也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和创新的集结令,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职教20条对职业教育做出新定位,对修订《职业教育法》提出新要求,修法的任务更加紧迫。

  2019年,教育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从法律上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理顺教育与人社等各行业部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的关系,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提供法律依据、规范与保障。此后,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教育部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充分吸收修改。2020年1月15日,孙春兰副总理指示要加快立法进程。目前,教育部正在就部分细节问题,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沟通,待达成一致后,教育部将按程序上报,力争今年年底前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逐条对照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加快《职业教育法》修订进程,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定位,切实瞄准实践中职业教育管理职权交叉、吸引力不足、贴近市场不够、职业教育学生上升通道狭窄等突出问题,在保持结构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总结近年来职业教育发展成就,围绕关键问题,集中修订、补充和完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的条文。

  二是教育部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工作,加强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减少争议、凝聚共识,同时将指导地方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制度标准建设,积极进行制度创新,推进职业教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0年9月25日

日期:2020-10-19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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