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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570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0〕169号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中央苏区闽西核心圈高职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依法统筹做好债务偿还工作

  根据《预算法》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由地方政府统筹偿还;对于不属于政府债务的部分,由举债单位承担偿还责任。《意见》明确“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对闽西高职院校举借的债务,应加强清理甄别,对属于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由地方政府统筹偿还。对属于高职院校负有偿还责任的,高职院校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学校资源,通过土地置换、安排事业收入等方式积极偿还债务。

  二、加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实训基地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的有效手段,需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

  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动高职院校专业(群)质量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教育部、财政部于2019年启动实施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确定197所建设单位,其中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56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141所,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挥项目学校示范作用。推动“双高计划”项目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落实职教大会精神中做表率,在完成“职教20条”的行动中当先锋。

  二是适时开展绩效评估。指导地方做好项目管理,健全责任机制。印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适时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三是推动项目持续发展。鼓励地方支持建设一批省域高水平学校和专业,构建以高水平学校为引领,区域内职业学校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认真研究吸收您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强化地方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闽西核心圈高职教育的发展,推动闽西核心圈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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