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建议〔2020〕98号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人才断层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农业人才教育和队伍建设近年来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农业人才存在年龄断层、能力断层和编制断层,导致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仍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破解。教育部等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培训,不断提升农业科技人才地位待遇、夯实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根基。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重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一是建设农业相关的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群。教育部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建设了一批农业相关的骨干专业。2019年,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启动“双高”建设计划,遴选确定了11所高等职业院校为农林牧渔类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着力打造现代农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等19个涉农领域品牌专业群,打造服务乡村振兴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二是推进新农科建设。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回信,加快推进农林教育创新发展,全面奏响新农科建设“安吉共识”“北大仓行动”“北京指南”三部曲,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对涉农专业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构建了全面建设的完整体系。2020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号),向各地各有关高校部署开展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有关工作,引导和鼓励全国涉农高校更新办学理念,优化专业结构,提高培养质量,全面探索与实践新农科建设的新路径新范式,推进新农科建设从“试验田”到“大田耕作”。
(二)加强多层次人才培养。一是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2015年,教育部组织研究设置了748个高职专业,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在此基础上,2016年至2019年先后增补了31个专业。其中,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设置了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园艺技术、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等52个专业,目前开设相关专业点1200个左右。中职设置了现代农艺技术、畜牧兽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园林技术等38个农林牧渔类专业,目前有相关专业点2800个左右。二是加大农技人员培训力度。实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技术推广重点,对上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开展集中轮训;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每年培训基层农技人员30万人次;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提高专业水平。三是加快农业科研人才培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将农业科技、生物技术等列为重点领域支持领域;加大对农业领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在组织实施的留学回国人员重点项目中,支持有关地区和单位引进一批农业科技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支持农业领域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加大博士后研究人才培养力度,促进产学研结合,培养造就一批青年拔尖人才;依托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中,支持农业科技领域着力培养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
(三)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是探索实践定向培养方式。自2012年起,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农业农村急需专业为主,组织高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级贫困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的贫困地区学生。教育部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3〕9号),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涉农专业免费教育,支持地方政府提供就业岗位,开展订单定向培养,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服务农林业。例如,山东省出台《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依托省内农业高等院校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急需紧缺专业培养本科生。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毕业后与定向县域内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江西省2014年起开始实施定向培养工作,共招录1306名定向培养生,其中337人已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二是健全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2017年以来,印发高职生态农业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等专业教学标准26个,中职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园林技术等专业教学标准14个。印发农产品营销与储运、畜牧兽医等职业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标准10个,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等职业教育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9个。印发相关政策文件,推动职业院校贯彻落实专业教学标准,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三是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2019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以社会化机制遴选培训评价组织,指导开发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已分三批遴选发布了粮农食品安全评价、宠物护理与美容等现代农业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培训考核工作正有序展开。四是鼓励开展“送培下乡”。2019年教育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涉农职业院校送培训下乡,把技术技能送到田间地头和养殖农牧场,深入开展技能扶贫,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四)探索“土专家”培养。一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多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中组部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重点遴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双创”人员等作为培训对象。截至目前,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400余期,培训14万余人,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带头人,成为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典型。二是实施高素质培养计划。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骨干以及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截至目前,培育高素质农民1600万人。2019年,教育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重点面向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社会服务组织等,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的人才培养模式,完成高职扩招录取高素质农民3.5万人。三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业经理人培养、现代创业新青年培养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等计划,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四是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自2017年起,农业农村部在河北、四川、陕西等7个省份进行试点,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一线农业科研人员中遴选一批特聘农技员,承担公益性和公共性农技推广任务,截至2019年底,特聘计划已在全国853个县实施,累计招募特聘农技员近4000人。
(五)完善农业人才评价与激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2019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基层农技人员职称评聘问题。一是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山东、湖北、湖南等多个省份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率先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二是继续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高级职称,面向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人员,畅通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通道。三是完善专业设置,明确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相关评审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相适应。四是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更加重视农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将农业技术人员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尤其明确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将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情况,对农民开展培训情况以及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作为评审的依据。五是鼓励农技人员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要求各地适当增加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农业农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为农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创造条件。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适当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激励优秀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涉农人才培养培训力度,进一步解决农业人才断层问题。
(一)优化职业教育相关专业设置。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0号)有关要求,开展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健全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引导地方和学校更好地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灵活设置专业,系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加快推进新农科建设。研究制定《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课程、教材、教学、专业、评价、标准、质量文化等方面深化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大力培育知农爱农新型人才,不断提升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加强农业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统筹研究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使用机制,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形成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合力。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在坚持公开招聘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农技推广特点和岗位要求的招聘机制,多渠道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绿色优质高效农业技术、农业市场和金融、农业信息化手段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养,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全面推广“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模式,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持续补充新鲜血液。
(五)持续推进1+X制度试点。面向现代农业等技能人才紧缺领域,推进以社会化机制遴选培训评价组织及证书,推动职业院校开展证书培训,引导院校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加强宏观指导,研究细化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构建符合三农人才实际特点和成长规律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15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