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建议〔2020〕192号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产教融合 加快推进家政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
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明确“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市场导向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到2022年,全国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地级市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各地要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
二、关于支持家政企业创办职业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同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提出“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各级政府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同年9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明确提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更多依托企业建设,优先满足家政等社会服务产业人才需求。
三、关于放宽家政职业教育的报考条件
2019年5月,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明确“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改革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同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3号),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报考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支持社会服务产业从业人员通过多种渠道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学历”。2020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提出继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机制,为学生接受高职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
教育部指导各地推进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社会各类人员提供接受家政职业教育的机会。比如《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苏教职〔2020〕10号)提出,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6个月以上、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均可报考高职院校。此外,教育部还适应家政养老服务业发展新需求,及时优化调整专业目录。2019年,新增本科养老服务管理专业、中职智慧养老专业。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时统筹考虑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家政职业教育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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