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提案〔2020〕196号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要求,继续支持新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和支撑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一、关于推动贫困地区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脱贫攻坚统筹规划和协同联动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19年9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开展东部对口西部、城市支援农村的职业教育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到城市优质职业院校就学”。2020年6月,制定实施《深化“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若干政策举措》,明确思路,提出具体举措,形成合力,助力教育脱贫攻坚。通过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贫困家庭掌握一技之长,实现技能脱贫;加强就业扶贫,优先帮扶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招生倾斜,以招生政策优惠拓宽贫困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加强高校扶贫,以高校优质资源精准对接贫困县脱贫需求;加强学生资助,以减轻贫困家庭生活成本,实现政策增收;加强基础教育,以精准到人的举措夯实教育脱贫根基,让贫困家庭子女有更光明未来。
二是与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和协同联动。自脱贫攻坚总攻战打响以来,先后配合中央农办、国务院扶贫办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政策研究,系统梳理现行教育脱贫攻坚政策,分门别类提出2020年后实施策略,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工作机制提供决策参考。在《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收官战总攻方案》等文件中,把研究谋划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内容。教育部将推进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立教育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宏观指导,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一体化部署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防贫防返贫及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等工作。
(二)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明确“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要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通过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2020年安排资金257亿元,比上年增长8.4%(2019年237亿,2018年187亿),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重点加强高职院校等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实习实训条件。安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专项资金66.5亿元,支持建设195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43个公共实训基地。上述重大项目中相关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在“十四五”规划相关项目申报中,推动继续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贫困地区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三)统筹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资源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一是深入推进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动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全覆盖行动,东西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和职业院校全面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积极协调东中部地区及职教集团、国家示范性和重点职业院校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帮扶力度,着力发展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工作,将职教集团对口帮扶情况纳入建设指标。通过结对帮扶,受援学校在教育教学理念、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培训能力、创新创业教育、学校管理等方面都取得较大改进提升。2020年6月,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力度,组织21所新升本科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
二是实施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促进扶智扶贫。2004年起,教育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促进乡村人才就地培养。开展农村职业培训,提升农民职业技术技能;建设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相关的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扩大推送;实施利用互联网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为脱贫攻坚以及乡村振兴培养更多的本地化实用人才。
三是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持续推进“求学圆梦行动”。2016年以来,教育部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入推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动员引导教育系统和工会系统等形成合力,加强农民工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培训,促进农民工提学历、长技能、好就业。
四是支持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开展继续教育扶贫。推动国内一流高校发挥继续教育作用,面向贫困地区基层干部、乡村教师和产业带头人等各类人才开展大规模培训。推动农林高校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继续教育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点面向国家级贫困县和贫困村开展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服务。推动现代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和开放大学为贫困地区提供优质数字化学习平台和资源,促进贫困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指导国家开放大学通过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向贫困地区推送优质学习资源,免费提供农林类、牧渔类、农村行政管理类等2000余门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类五分钟课程。推动职业院校在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中,对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优先安排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及考核;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费用减免等支持,拓展学生就业创业本领。
(四)扎实做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新疆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落实好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的部署要求,加大招生计划投放力度,引导新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高职院校根据生源、学位、师资、住宿、经费等情况,积极增加编报高职招生计划。继续深入实施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指导东部、西部地区省(市)教育部门、对口帮扶院校,加大兜底招生计划投放力度,畅通贫困地区学生到东部接受优质职业教育的渠道。继续办好内地新疆班。从2011年起,国家开始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经过9年发展,现在年招生3000余人,已累计招生2万余人。2019年教育部指导新疆制定完善内职班招生录取办法,实际录取3732人,其中南疆四地州良取学生1405人,超额完成招生任务。
(五)积极推动贫困地区职业院校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建设水平
一是教育部高度重视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深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及十二条具体举措。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7亿元,组织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双师型”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培训,带动地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教育部通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不断加大对相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引导支持各省在教师培训计划分配中向省域内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予以一定比例的倾斜。
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示范引领下,全国共有28个省份通过在学免费、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下一步相关政策进一步向新疆地区倾斜。
二是支持贫困地区院校相关专业建设。重点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信息化教学改革、“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实训基地建设及学生管理等方面,帮扶有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内涵。同时,依托专业特色助力地方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关院校依托专业特色,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水电基础设施改造和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计划等项目以专业建设支持产业发展;协助当地加快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提升区域发展后劲。
(六)积极落实贫困地区学生资助工作
扎实做好贫困地区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各地各校加强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强化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没有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因学致贫、因学返贫。2019年起,新疆自治区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确保高职院校生均拨款稳定在年生均1.2万元以上;不断完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按照年生均2000元免除学费标准给予学校补助;不断健全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生源地为南疆四地州及其他边境县、贫困县的中职学生实行免除住宿费、教材费补助政策。
(七)提高贫困地区毕业生就业质量水平
一是深入落实《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指导新疆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针对贫困地区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联系行业指导委员会等,继续征集企业用工需求,对接“24365”高职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动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毕业生稳定就业。
二是加强高职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广泛开展学业辅导、职业指导教育、职业生涯咨询、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鼓励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员担任兼职职业指导教师。
(八)积极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继续深入推进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新疆地区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二、关于推动脱贫攻坚当前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重大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在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重点支持每个地市原则上至少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对于未设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县,因地制宜通过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就近异地就读、普教开设职教班、东西协作招生等多种措施,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
(二)聚焦重大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研制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政策举措,推动农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加快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其内生动力,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助力乡村振兴。
(三)聚焦重要环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教育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依托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国家项目,结合相对贫困地区需求,在经费安排、名额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协调有关经济发达省份,支持选派贫困地区职业院校教师和校长到东部地区、国(境)外参加培训,全面提高贫困地区职业院校教师“双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继续实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需求推进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扩大中职学校公费师范生教师的培养比例,为加强相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建设提供师资保障。
二是招生方面,积极推进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加大贫困地区招生计划的投放力度,鼓励支持各地各高职院校积极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进一步指导各地各职业院校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继续深入实施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指导东部、西部地区省(市)教育部门、对口帮扶院校,加大兜底招生计划投放力度,畅通贫困地区学生到东部接受优质职业教育的渠道。继续办好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三是资助方面,继续扎实做好贫困地区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各地各校加强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强化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没有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因学致贫、因学返贫。
四是就业指导方面,深入落实《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针对贫困地区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
(四)聚焦重点人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继续深入推进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五)聚焦协同协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协调多方支持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共同深入研究您提出的建议,推动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优化专业设置,特别是面向贫困地区开设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扶贫的作用。
二是继续完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一方面从国家层面持续深入推动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帮扶;另一方面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省内结对帮扶,促进优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就业创业。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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