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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89号(教育类2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职成提案〔2020〕28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制造大国提供人才保证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2016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其中,造就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是重点任务之一。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健全制造领域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已开展工作

  (一)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近年来,教育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

  1.精准预测,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近年来,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高等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等领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教育部根据人才需求预测情况,及时增设新专业,2016-2019年先后增补了31个高职专业、46个中职专业,现有目录内高职专业779个、中职专业367个。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同时,指导各地依据预测,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专业布局规划,构建与区域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体系。

  2.把准趋势,完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教育部联合相关行业持续完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各类标准研制中,把握新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新形势,对接行业标准和企业生产实际,及时引入企业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并明确要求融入产业文化、工匠精神有关内容,推动工匠精神培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2015年以来,研制发布了347个高职专业教学标准、230个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以及51个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136个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等,并积极推动职业院校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形成政策组合拳。2018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遴选了先期重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24家。同年4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明确“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9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开展产教融合试点。

  2.搭建校企合作平台。2015年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全国共建成职业教育集团1500多个,密切联系企业3万多家。依托职业教育集团,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合作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3.推进产教融合试点建设。会同国家发改委等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计划在5年内启动试点建设50个左右的产教融合型城市,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4.支持建设职教城(园)。教育部支持各地建设职业教育城(园),重庆、湖南株洲、广东东莞等地积极打造集人才源、创新源、技术源与信息源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大学城,实现节约土地和共享资源,发挥人才、产业、科研等集聚效应,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大力培养技术技能紧缺人才,支撑服务国家战略。

  (一)促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

  进一步完善专业设置与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定位清晰、纵向贯通、系统配套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指导各省、区、市积极开展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调研,做好专业布局规划,提高与产业需求契合度,引导各院校设置相关专业,促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

  (二)深化“三教”改革

  深度开发专业教学标准,为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依据。完善教师专业化培养体系,指导院校加快建设“双师型”队伍。完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行业、学校和企业多方参与的教材管理体制,推动校企“双元”合作开发优质教材。不断改革优化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材教法以及教学评价、机制环境等,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在已开展试点工作基础上,完善1+X证书制度设计。

  (三)推动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园)

  指导山东、甘肃、江西三个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点,加强产教融合示范区(园)建设,建成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并总结经验向全国推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3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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