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提案〔2020〕295号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房地产经纪专业,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国家推出一系列职业教育的改革举措有力支撑了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我国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基本上满足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通过房地产经纪相关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完善房地产职业教育体系迫在眉睫。
一、加大房地产经纪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一)优化本科专业设置。2012年,印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鼓励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培养社会急需人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对于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高校可自主申请设置,由教育部审批;对于其余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高校依法设置,实行备案制。教育部鼓励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依法自主申请设置房地产经纪与管理等专业,大力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3年)》即设置了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2012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为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培养熟悉房地产基本法规和政策,系统掌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从事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经营与开发及房地产管理等工作,受过良好专业技术综合训练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目前,重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85所高校设置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2019年,教育部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重庆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等3所高校的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2015年,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高职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相应办学资质的院校,除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外,鼓励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层次和定位,围绕需求按程序自主设置目录内非国家控制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物业管理等3个房地产类专业。其中,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列举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估价专业方向。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共设置房地产相关的高职专业点300个。在继续教育方面,2019年有33所高校举办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等专业,其中举办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的学校有18所。
二、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2019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以社会化机制遴选培训评价组织,前三批遴选发布了73个培训评价组织的92个X证书,有关培训考核工作正有序开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经纪相关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职业教育体系。一是2020年8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0号),启动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我们将统筹研究房地产经纪相关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二是2020年6月份,开展第四批培训评价组织和X证书招募遴选,产生了290家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379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正在公示,其中包括新居住数字化经纪服务等房地产经纪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我们将在后续批次积极培育房地产经纪相关领域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吸引更多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相关领域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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