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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B053号(教育类1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职成提案〔2021〕20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普惠性老年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现答复如下: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年教育。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老年教育快速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多部门共同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新格局。

  一、相关政策法规为老年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2018年,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8〕6号)。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上述法律和政策文件为我国加快终身教育体系背景下老年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教育部牵头正在研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相关政策文件,拟进一步推动构建能够提供贯穿一生、覆盖全民的学习机会的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学习者“从婴儿到老年”的终身学习需求。

  二、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服务老年人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

  (一)积极推进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等五项主要任务;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计划”“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计划”“远程老年教育推进计划”“老有所为行动计划”作为五项重点推进计划。教育部积极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发布了老年教育或与老年教育相关的政策文件,将老年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增强了老年教育的社会共识度。

  (二)加快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指导协助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成立全国首批军休老年大学,开通网上军休老年大学,并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帮助网上军休老年大学充实老年教育资源。积极推动各类有条件的院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通过创办老年大学、内设老年教育机构、开设老年课程班级等形式,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社区老年群体,参与老年教育工作。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的成员单位已有221所院校(含普通高校100所、职业院校75所、开放大学29所、社区学院17所)。各地不断完善老年教育多级办学网络,老年教育机构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其中,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推动成立29所省级老年开放大学或老年教育专门机构,在216个地(市)、889个县(市、区)、6856个乡镇(街道)、46698个村(社区)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

  (三)大力开展在线老年教育,有效促进我国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依托国家开放大学搭建“中国社区教育网”,与各地终身学习网形成全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平台,汇聚了批量视频公开课、微课和在线课程。2016年起,连续五年开展全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数字化资源累计达300TB,注册学习用户超过7000万。国家开放大学及省级老年开放大学积极发挥在线教育资源和体系办学优势,助力提高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2020年,31个省级老年教育或终身学习平台汇聚4.1万门“乐学防疫”公益课程,总访问量达到900万人次。

  (四)加强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号),落实落细《实施方案》中“加强应用培训”和“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两项重点任务,明确通过开展惠及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应用技能专题培训,促进老年人更新观念、提升信息综合素养和应用技能,助力老年人愿用、能用、乐用智能技术,共享信息化社会带来的便利性、快捷性和智能性,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将老年人作为重点服务人群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明确要求“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积极推动各地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和老年大学。努力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市、区)一乡镇(街道)一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积极探索部门、行业企业、高校所举办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

  (六)积极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社会氛围

  积极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目前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会员城市已有105家。组织实施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项目,不断提高学习型城市建设水平。教育部已连续举办16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周已成为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重要品牌和载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经验成效与典型案例,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学习文化,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三、发挥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势,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一)以“康养学游”创新理念积极探索老年教育发展新模式

  推动国家开放大学融合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资源,围绕体系构建、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和特色示范四大功能需求,努力打造示范性、标准化的教育养老综合体。依托全国开放大学体系建设分中心、分基地,在全国探索“康养学游”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标准、新路径。通过开展“乐学敬老”联合行动等内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打造全国老年教育示范基地,构建线上线下覆盖全国的立体化老年教育服务学习网络。

  (二)探索“学院式养老型机构”新模式,为养老机构提供一体化学习服务

  推动国家开放大学探索学养结合新模式,通过多种方式集聚7大学院、20多个专业、38万分钟适合老年人的数字化学习资源,编制《老年教育资源目录》,整合主题式课程400余门,录制老龄化国情教育系列课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为养老机构提供基于数字化学习资源输送、课程项目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文教服务增值设计的一体化学习服务解决方案,并试点运营以老年教育为特色的学习中心,与养老企业和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努力打造“学院式养老”的养教结合新模式。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健全老年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制度、增加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充实老年教育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多元化、用互联网技术助力老年教育等宝贵对策建议,将其融入老年教育有关工作中加以研究吸收。

  一是加快研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相关政策举措。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将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作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办好现有老年教育机构,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办学网络的功能作用,健全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提升老年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部门、企业、院校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面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是推动开放大学体系坚持以老年教育为牵引,同时融合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康养学游”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促进教育培训与养老、健康、文化等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有效融入智慧社会提供教育支持服务。

  四是根据老年人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和身心特征,开发适合老年群体学习和使用的技能培训课程与项目,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民政部门将立足养老服务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年教育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老年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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