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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81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1〕421号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紧扣当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深层次问题,对于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教育部高度重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着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一、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国家已出台多项举措,如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教育辅助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等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兴办职业教育的企业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非盈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为职业教育政府购买政策提供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资金2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批次,支持建设了一大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扩充了实训需求。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277亿元,比上年增长7.7%。

  二、完善职教高考制度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要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教育部指导各地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推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实施“职教高考”制度。当前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已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指导山东、江西等省在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中,率先探索实施“职教高考”制度。山东省支持山东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和专业更多招收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并按照有别于普通高考、能满足培养需求的原则调整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江西省研究制定“职教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职教高考以“文化考试分档合格、技能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设置职业技能考试科目群,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录取办法。

  三、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

  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布局了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覆盖1000多个专业点,惠及10万余学生(学徒)。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工业通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和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托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近60个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印发《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产业人才需求预测编写指南(2020年版)》,编制发布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等9个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报告。

  四、改革兼职教师聘任制度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2019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提出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在标准要求、岗位设置、遴选聘任、专业发展、考核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健全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财政列支专项经费支持兼职教师聘用,一大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被聘请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组织遴选102家企业为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进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入推进产教融合。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是积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实施好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支持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统筹研究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建设政策清单,降低校企合作的制度性成本,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二是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要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开足专题课学时。通过系列措施,如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共建相关专业领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开发有代表性的劳模、工匠网上资源库,领略大国工匠的风采,培养学生怀匠心、践匠行。三是推动新版专业目录落地落实,细化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规范职业院校相关专业设置,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促进书证融通。四是指导各地逐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为合法合规推进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政策保障。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加强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各参与方的法律意识,做好风险防范,全面提升实习实训项目质量。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将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社会评价、企业评价、学校评价结合起来,形成实习实训高效全方位的评价体系。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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