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建议〔2021〕4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以下简称“职教20条”)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教育。《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在“职教20条”基础上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成为了修法的一大亮点,为推动职业教育向“类型教育”方向转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二、关于给予职业学校教师聘用灵活性
一是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法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明确了公开招聘程序。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职责要求和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包括专业、工作经历等在内的招聘岗位条件,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名应聘。在招聘的方式方法上,强调体现事业单位的特点,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经过多年实践,公开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已经深入人心,一大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进来,成为事业单位的骨干和中坚,在从源头上确保人员高素质、专业化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职教20条”明确提出,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上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二是推进国家、地方实践探索。近年来,在给予职业学校教师聘用灵活性方面,国家和地方层面积极探索。例如,2020年印发的《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以下简称《高地意见》)明确提出,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再如,2019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规定,一是在设置技工院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时,可参照《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确定,并在公开招聘公告中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二是在技工院校公开招聘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条件可设置为相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三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有关的岗位任教。
三、关于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
依法落实与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选择。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简称《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对扩大职业学校有关的办学自主权作了进一步规定。在“职教20条”和《高地意见》中,对于专业设置、“双师型”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办法进一步充分放权。如山东高地方案中,要求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以适应产业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
四、关于提高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标准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对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在高等教育方面,本专科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政策。从2019年起,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60亿元,比上年增长16.3%,不断加大对学生资助的投入力度。
根据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并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相关学校收费标准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各地可根据财政状况、地方实际情况等确定免学费标准,满足中等职业学校办学需要。
下一步,教育部将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继续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优化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探索完善体现职业学校特点和岗位要求的公开招聘方式方法,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自主能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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