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建议〔2021〕54号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1+X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职业教育进入大改革大发展的新阶段,职业教育面貌发生了格局性变化。特别是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社会化机制分四批遴选发布300个培训评价组织的44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目前,共有78.3万名考生参加考核,共设立近1.5万个考点,4300多所院校参与试点,证书累计获得超过10000家企业的认可,持证毕业生就业优势初显。
二、试点实施阶段性进展
一是试点覆盖面和证书认可度持续提升。证书涵盖了近20个领域,中车、中航、华为等一大批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试点规模有序扩大。在信息技术领域,华为、中兴、新华三等知名龙头企业几乎全部参与,5G、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领域先进企业标准进入校园。在制造业相关领域,中车集团轨道交通装备证书、三一重工的装配式构件证书等都代表了我国自主可控的先进标准。在现代服务业领域,首都机场集团、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公司等代表了行业一流服务水平。
二是持续深化人才培养培训和评价模式改革。通过试点,各地积极指导和鼓励院校将证书标准融入专业教学,实现1与X的有机融合。如山东、江西指导院校通过校企共修人才培养方案、模块化重构授课教材等途径,实现课证融通;黑龙江479个专业点、1728门专业课、62573学时全部与X证书标准进行融通;辽宁探索基于学分银行“认证单元”的转换规则,在45所院校开展书证融通试点。
三是推动职业院校教学改革成效明显。实施1+X证书制度的重要目的就是将生产一线的技术、知识、标准等第一时间引入校园,形成“鲶鱼效应”,倒逼职业院校深化“三教”改革,使专业教学内容进一步灵活对接产业、对接市场。试点以来,职业院校以试点为抓手,扎实推进教师、教材和教法改革,教学组织形式正在发生变化。一大批教师通过培训更新了教学理念,学习了新技术,掌握了真本事,更加贴近企业实际,成为了“培训师”。培训评价组织融汇行业最新技术与成果,建设了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配套开发了数字化教学资源。试点院校结合X证书标准,优化教学组织实施,探索制订了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取得X证书的一大批优秀学生,纷纷被优质企业提前“预定”。试点专业以证书考核为契机,普遍改善了教学、实训等办学条件。
四是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2020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9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实施要求。截至目前,为31个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2184所院校、73家培训评价组织建立了业务管理账号,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的学生建立了学分银行个人学习账号,证书成果存入学分银行。
三、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实现关键环节标准化。先后印发试点方案、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等9个1+X证书制度相关文件,明确院校外、院校内X证书按照“三同两别”原则管理,出台有关政策措施,部署推进试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费用支付、师资培训、教师绩效分配等重点问题。陆续发布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证书编码规则及参考样式、标准开发指南等规范,组织开发学分银行、证书平台并投入运行,基本实现了试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
二是推动工作流程标准化。证书发布后,依托有关机构加强业务指导、服务和监测。在招募申报环节,发布申报注意事项,逐步明确申报流程,在筹备启动环节,加强对培训评价组织业务指导,要求培训评价组织持续完善标准、师资培训方案、考核成本核算方案等10余项配套材料,并要求各培训评价组织对规范开展各项工作进行公开承诺,严明纪律要求。在具体实施环节,指导各地和培训评价组织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培训。在过程监管环节,及时调度了解各方工作进展。2021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16号),集中通报有关情况并提出进一步要求。
四、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当前,中央财政主要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各地职业教育发展。最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各地开展高职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中职学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各地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和‘1+X’师资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021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1号),要求各地持续做好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将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支持帮助更多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将符合条件的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并按照现行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推动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充分考虑职业院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去年以来,湖北、辽宁等省积极探索推动X证书培训考核有关补贴政策落地。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试点开展以来,持续面向院校、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培训宣讲、经验交流,坚持学历证书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好X证书的补充作用。持续宣传试点典型院校、典型专业和学生受益故事,营造良好氛围,扩大1+X证书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吸引社会各界和行业企业参与1+X证书制度建设,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2021年以来,两次召开面向前四批培训评价组织和各省教育厅的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线上培训会,围绕政策解读、试点经验交流、工作业务说明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共计4000余人参会,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工作作出部署。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将职业培训摆在与学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推动各类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宣讲和解读,提高社会对实施1+X证书制度意义的认识,凝聚共识。二是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三部门将共同推进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补贴政策落地实施。三是严格按照遴选管理办法,把好培训评价组织的入口关,指导做好证书开发、考核工作。四是统筹做好培训评价组织监管工作,建立提醒、通报、整改、退出机制,持续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情况自查、抽查,把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纳入考核评价当中。五是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捆绑销售、高收费、考核放水、推进不力等行为的培训评价组织,将视情节采取函询、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对于情节和影响恶劣的坚决予以清退,并按规定提请列入统一社会信用体系实施惩戒。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4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