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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237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1〕56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职业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支持各院校依法依规自主设置专业。通过开展专业设置管理工作,鼓励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加大急需紧缺和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设置,加快培养社会急需人才。

  一、专业目录体系建设

  专业目录是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指导文件,规定专业名称、划分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预测人才需求以及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等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目前,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有覆盖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二、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

  (一)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导向,推进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落实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教育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全面修(制)订,2021年3月发布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共设置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目录》对接经济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劳动组织方式变革产生的新职业,衔接产业发展新业态,针对新职业带来的岗位供需变化,新业态带来的市场需求变化,尤其是对标2019年以来公布的38个新职业,设计急需专业及专业方向,升级专业内涵,填补专业人才培养空白,助力行业发展。如,针对“装配式建筑”新业态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员”新职业,中职新增装配式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技术专业,高职专科新增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专业;面向“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的产生以及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直播电商新业态的发展, 高职专科升级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高职本科新增全媒体电商运营等专业;针对“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区块链应用操作员”新职业,高职专科新增区块链技术应用、高职本科设置区块链技术等专业。

  (二)鼓励引导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设置专业。根据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相应办学资质的院校,除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家控制的专业外,鼓励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层次和定位,围绕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程序自主设置《目录》内专业和专业方向,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

  (三)持续推动专业目录动态更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及相关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均明确,专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四)发布专业简介和标准,明确职业面向。教育部将根据《目录》陆续发布相应的专业简介和专业教学标准,在简介和标准中明确各专业的职业面向。同时,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

  三、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

  (一)发布专业目录并持续更新。2020年2月,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上,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的目录外新专业,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21年又将量子信息科学、柔性电子学等37个新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二)鼓励支持高校依法依规自主设置专业。2012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明确,对于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高校自主设置,实行备案制;对于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高校可自主申请设置,由教育部审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依法依规自主设置专业,大力培养专业人才。

  (三)积极增设新兴产业发展所需专业。为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2017年,教育部启动了新工科建设,更加注重产业需求导向,更加注重跨界交叉融合,更加注重支撑引领,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发展新兴工科专业,主动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人才培养。2018年起,组织开展两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针对工业互联网相关领域,组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项目群,加快项目交流沟通,集聚产业资源,推进校际协同,探索建立工程教育的新理念、新标准、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新文化。2019年以来,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了一批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本科专业,如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区块链工程等。

  (四)加强教学标准建设。2018年,教育部发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专业准入、专业建设和专业评价的依据,涵盖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按照“兜住底线,留足空间”的原则,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对实践教学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丰富实践内容,使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更加贴近岗位需求。

  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创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2019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需要、市场需求、学生就业能力提升,面向现代服务业等技能人才紧缺领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社会化机制分四批遴选发布300个培训评价组织的44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目前,共有4300多所院校参与试点,共设立近1.5万个考点,证书累计获得超过10000家企业的认可,持证毕业生就业优势初显。

  201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9〕34号)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三同两别”原则管理,“三同”是:院校外、院校内试点培训评价组织(含社会第三方机构)对接同一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两部门目录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和待遇;在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等方面具有同一效能。“两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参与试点的培训评价组织分别自行印发。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持续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主动适应行业发展新要求,对接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动态更新专业目录,持续完善专业目录体系;完善专业简介和教学标准,进一步梳理产业、职业、岗位、专业间的关系,及时体现对应新职业的需求,指导学校培养更多符合新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院校,依法依规自主设置相关专业,提升专业设置与新职业的匹配度;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拓展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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