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268号(教育类2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职成提案〔2021〕78号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入合作。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投入职业教育中来

  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发挥企业和社会力量办学主体作用。2016年,《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指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是一项事关当前、又利长远的重要任务;提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强调,支持和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2019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要求,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目前,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14万所,其中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约占三成,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关于改变目前普通职业院校和技师学院分数不同部门管理

  以培养技术工人为目标的技工学校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积极推进技工院校中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2014年6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明确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申上述政策。《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育部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规定程序申办高等职业学校。

  三、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指导

  一是动态调整专业设置。2015年,教育部修订发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明确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动态管理。2021年,教育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全面修(制)订,印发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二是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学历+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创新职业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以社会化机制分四批遴选发布300个培训评价组织的44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一是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36号),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将组建新一届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更好地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带动更多的优秀企业、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参与职业教育。2021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39号),鼓励企业采取单独或者在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联统一协调下联合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的方式,培养符合企业发展所需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等技能型人才。二是发挥行业企业作用,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类职教集团(联盟)近1500个,覆盖了90%以上的高职院校、近50%的中职学校,近30000家企业参与;已遴选确定二批共299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遴选63家中央和地方企业为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全国有2340家企业纳入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对接“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需求,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需求和供给有效衔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