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提案〔2021〕63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明确“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办好内地少数民族中职班。”近年来,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关于加快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一)优化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近年来,教育部在职业院校设置规划和标准方面向民族地区倾斜,引导民族地区发展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加快构建中职、高职专科、本科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提出“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服务国家战略和特殊类别的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办学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二)项目引领民族地区职业院校改革发展。2019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民族地区八省区17所高职院校入围。中央财政每年投入1.19亿元支持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引领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支撑国家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
(三)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规划设计了10个方面、27项、56个重点任务(项目),创新了国家宏观管理、省级统筹保障、学校自主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各地积极承接任务项目、协调支持经费、加大政策供给。民族八省区共承接任务(项目)328项,计划总投入经费超过375亿元。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一)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此后,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特别是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在测算提升计划资金时,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向民族地区倾斜。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276.91亿元,其中民族八省区资金预算合计45.63亿元。
(二)完善落实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职教20条”明确提出,“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要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财政部将民族地区城市户籍非涉农专业、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覆盖范围,至此,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将全部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此外,中央财政还鼓励各地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关于落实对口帮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2016年,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职业教育和培训为重点,实施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东西中职招生协作兜底和支持职业院校全面参与东西劳务协作三大行动。为推进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更好实施,教育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口支援滇西、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的中高职院校。
(一)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搭建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东部10个职教集团对口帮扶滇西10州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平台,提升滇西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办学质量。
(二)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组织优质资源对口支援新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组织41所“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和有关行指委(教指委)对口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职业院校,提出10项重点工作举措并签订帮扶协议。
(三)落实西藏职业教育帮扶政策和《南疆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全覆盖方案》。组织东中部职教集团按照“一对一”、职业院校“二对一”,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17个地州,支持新疆南疆四地州15年免费教育政策,推广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
(四)办好内地西藏、新疆班。截止2021年5月,共安排9个东中部省市的31所国家重点中职院校累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学生近4万人,培养了大批学前教育、医药护理、汽车维修等领域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促进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四、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办出民族地区职教特色
2020年,国家民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全国民委系统贯彻落实“职教20条”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民委发〔2020〕99号),明确提出推动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密切对接地区经济和产业结构特点,加强特色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业建设。在“双高计划”中,民族地区建设单位围绕自身特色专业,建设高水平专业群,比如广西职业学院的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群、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的煤化工技术专业群等,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加强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有机融合。同时,教育部配合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所在院校参与民族文化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扎实推进示范专业点建设工作。西藏日喀则市职业技术学校等6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就民间传统工艺等专业与企业联合开展学徒培养。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职教20条”,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协调多方力量办好新时代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和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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