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提案〔2021〕77号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一、关于在主要领域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建设若干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试点行业
一是强化行业指导。组建新一届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更好地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促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带动更多的优秀企业、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参与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是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类职教集团(联盟)近1500个,覆盖了90%以上的高职院校、近50%的中职学校,近30000家企业参与;已遴选确定二批共299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三是积极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63家中央和民营企业被列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21个城市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相关认定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地方同步探索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目前各地已有2340家企业纳入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
二、关于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成本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21年安排提升计划资金277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增幅7.7%。在分配提升计划资金时,充分考虑民办院校生均投入、学生占比等因素。二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办学成本。如,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及教育辅助服务的企业,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税;委托高校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的8%;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等。
三、关于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促进校企合作的财政、金融、税收和用地优惠政策,设立教师企业实践、兼职兼薪、科技成果转化和学校校企合作收入分配等相关支持政策
一是综合施策形成校企合作的“组合拳”。2019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要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明确指出,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明确通过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校区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完善校企合作激励约束机制三项措施,推进“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一重点建设任务。二是出台一系列有关教师企业实践、兼职兼薪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并配套相关人事管理政策,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同年,教育部等14部门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教职成厅〔2019〕5号),明确“推进职业院校培训量计算标准化、规范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4号),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四、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等重大问题的职责,完善现代学徒制度等
一是积极发挥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由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总理担任召集人,同时新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凝聚了部门工作合力。教育部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双高计划”、“1+X”证书制度试点、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出台了20余个政策文件,集中释放了一批含金量高的政策红利。二是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按地市级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四种类型,分三批布局了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覆盖2100多个专业点,惠及学生超过13万人,参与企业4700多家,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师傅近3万人,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650多个,有力推动了校企合作“双元”育人。
下一步,教育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应用为目标,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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