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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66号(教育类4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职成提案〔2021〕91号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现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是由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确定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

  一、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政府也相应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统筹协调职业教育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了政府有关部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沟通与协调。2018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联席会议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教育部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部。

  教育部积极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能,会同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多个部门,就高考扩招百万、启动双高建设、1+X证书制度试点、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出台了20余个政策文件,集中释放了一批含金量高的政策红利。同时,教育部一手抓激励,一手抓督促,通过对职业教育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进行重点激励,同各省(市、区)签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备忘录》,推进试点试验等方式,发挥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激发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内生动力,切实推进“职教20条”在地方、行业、院校、企业的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的组织领导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组织领导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职业教育正确方向。二是建立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总理担任召集人。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成员单位协同配合,有力推动了职业教育发展。三是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创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模式,提出重大政策研究建议,进一步加强同中华职教社等的联系。以上政策着眼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形成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协同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合力,责任落实既重视部门作用发挥,也突出地方统筹推进。

  三、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做出明确表述,如在专业设置上,学校可依据专业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在兼职教师聘任上,学校可自主聘任,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学校依据国家教学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和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完善职称评聘、分配制度等,支持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完善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聘岗位,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一是通过紧盯部门、紧盯地方、紧盯院校、紧盯行业企业,落实赋予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地方完善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发挥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推动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三是利用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等组织,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形成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进一步激发技术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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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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