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提案〔2021〕66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完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2013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明确要在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基础上,实施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等多种考试招生方式。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职教20条”),明确“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任务,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推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实施“职教高考”制度,当前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已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指导山东省、江西省在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中,率先探索实施“职教高考”制度,山东省支持山东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和专业更多招收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并按照有别于普通高考、能满足培养需求的原则调整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江西省研究制定“职教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职教高考以“文化考试分档合格、技能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设置职业技能考试科目群,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录取办法。
二、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
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对全面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意义重大,是实现职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重大举措,也是职业教育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的重要路径,有利于使教育选择更多样、成长道路更宽广,使学业提升通道、职业晋升通道、社会上升通道更加畅通。
2019年,“职教20条”明确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2020年,《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把发展本科职业教育作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的重要指示中指出要“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努力建设高水平、高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孙春兰副总理讲话指出“本科职业教育要稳步发展”。在此背景下,教育部分批建设了27所职业本科学校,出台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发布了职业本科专业目录。
(一)规范管理现有职业本科学校。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工作要求,依据《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指导现有职业本科试点学校夯实办学基础、补齐办学基本条件。依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设置审批。
(二)完善职业本科教育标准制度。加快完善涵盖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等具有类型特色的职业本科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和制度。加快出台职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体系和要求,研制职业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学位条例》《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明确职业本科教育机构的学位授予权限及法定程序。
下一步,我们将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各地各校职业本科教育发展工作,完善职业本科教育相关制度标准,为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4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