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提案〔2021〕39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涉农专业设置,完善涉农人才培育标准
(一)指导院校开设涉农相关专业。指导各职业院校对照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根据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3个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灵活性、适应性。目前,中职已设置种子生产技术、作物生产技术、循环农业与再生资源利用等30余个专业,专业布点达2300余个。高职专科已设置种子生产与经营、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现代农业技术等近50个专业,专业布点达1500余个。高职本科已设置现代种业技术、作物生产与品质改良、智慧农业技术等10余个专业。
(二)完善农业领域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组织完善农业领域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研制并发布了种子生产与经营等26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棉花加工与检验等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农产品营销与储运等2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粮食工程等12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等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等4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三)加大农业领域优秀教材与课程供给。组织完成“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建设与遴选工作,公布《农作物生产技术》《农业机具使用与维护》《土壤肥料》《无土栽培技术》等120余种“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公布“花卉生产技术”“水产动物疾病防治”“园林艺术赏析”等一批农林牧渔相关领域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高职),为职业院校、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与服务。
二、统筹布局,构建县域职成教网络
(一)发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引领作用。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是近年来教育部与多部门联合推动的创建项目。自2013年由教育部牵头启动示范县创建工作,到2019年底此项工作全部结束,先后共有五批264个县区市参加创建工作,其中261个被联合认定合格。2020年3月,示范县创建工作被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为第一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中央部门保留项目。
目前,示范县已经成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已探索形成了“政府统筹、教育牵头、部门协同、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涉农人才培养培训机制。
在职业教育方面。紧紧围绕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专业产业匹配合理,以产业发展带动专业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面向农民工、退伍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了就业创业等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成人教育方面。以高素质农民培养为主线,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对接城镇化建设,开展新市民教育,增强了农民的就业创业致富能力。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重要作用,结合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和农村文化建设需要,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加强课程建设,开发乡土特色教材,传承优秀文化和传统技艺,服务农村社区综合治理,巩固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经过示范县创建工作实践,以县(市、区)职业教育机构为龙头、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为骨干,村级成人学校为基础的县域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三级网络基本建立,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带动县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手机移动客户端等组成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传播科技致富新技术,将宣传阵地前移、深移,极大提高了服务“三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启动实施中职学校达标工程。2021年上半年,教育部对全国7473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广泛调研,启动实施中职学校达标工程。对全国“空、小、散、弱”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助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均衡发展。
三、支持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
按照教育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2019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截至目前,24家中央企业、48家民营企业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21个城市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相关认定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地方同步探索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目前各地已有2340家企业纳入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
同时,教育部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类职教集团(联盟)近1500个,覆盖了90%以上的高职院校、近50%的中职学校,近30000家企业参与,截至上半年已公布两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其中农业职业教育集团16个。
四、发展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办非遗发〔2018〕46号)、《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的通知》(办非遗发〔2019〕166号),进一步强化了政策扶持,将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纳入产业、就业等各项扶贫政策支持范围,按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遴选程序和标准,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培学员中,遴选一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五、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助力培养高素质农民
推动职业院校育训并举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2019年10月,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教职成厅〔2019〕5号),提出广泛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并且面向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涉农重点领域,涉农方面重点人群,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据相关调研,目前,职业院校培训人次与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大体相当,校均培训2699人次。
六、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教育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明确规定“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校企合作。鼓励各地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建设或者支持企业、学校建设公共性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基地、研发实践课程、教学资源等公共服务项目。按规定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现阶段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各地巩固和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各地在优化布局结构的基础上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各地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和1+X师资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2020年安排计划资金为257亿元,比上年增长8.4%,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提升计划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测算时采用了订单班毕业生比重、双师型教师比重等因素,并要求省级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委,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等人才急需领域的教育供给。一是持续发挥好“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在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要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做好农业领域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加强涉农专业建设,丰富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三是完善企业和社会力量办学机制。在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四是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不断提高服务社会能力,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及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加快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办学格局。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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