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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02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1〕229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研究和改革高等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入开展我国未来就业人力需求研究,牵引教育制度改革

  2021年,教育部组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简称就指委),委员来自政府机关、高等学校、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和招聘机构等,主要职责包括政策咨询,聚焦产业结构变化、就业市场需求、新就业形态等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课题开展宏观研究;就业指导,研究制定大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指南,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能力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评估督查,协助教育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调查、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就业数据统计专项督查。下一步,教育部将充分发挥就指委作用,及时研判国内外就业形势,组织编写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产业人才供需报告,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和相关单位人力资源发展提供咨询建议。

  二、关于深入实施基础科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加强基础科学研究

  为加快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教育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于2009年启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简称“拔尖计划”),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领域建设了80个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目前,“拔尖计划”共支持本科生1万余名,已毕业八届7831人,其中97%的毕业生继续攻读研究生,32%的毕业生进入世界前50名的学科继续深造,展现了对基础学科研究的坚定志趣。和成为未来科学领军人才的潜质。2018年,教育部与科技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协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启动实施拔尖计划2.0,根据“拓围、增量、提质、创新”的原则,拟在大理、大文、大医领域建设一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目前已遴选两批199个基地),推动有关高校持续深化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三制”改革,着力培养未来的杰出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和医学家,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人才基础。

  三、关于加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宣传教育

  为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教育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贡献,努力引导社会转变重知识、轻技能的观念,努力在社会上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2019年,“职教20条”明确提出,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2021年,经党中央同意召开第一次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大会深入分析了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部署了加快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新任务新举措,在社会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于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宣传教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表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二是积极宣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以及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优秀事迹;三是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宣传职业院校办学成果和办学特色,引导更多青年学生走技能成才之路;四是加入世界技能组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同时,带动国内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深入开展,扩大社会影响。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学习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增强主动性、自觉性、紧迫性。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家重视职业教育的重要导向,统筹用好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开展生动多样的学习宣传,讲好讲透政策举措,释放鲜明信号,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准确领会把握核心要义。充分运用符合教育实际、深受师生和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鲜活方式,通过专题报道、专家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深度解读,挖掘宣传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积极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引导激励全社会共同关心、广泛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

  四、关于加强工程技术教育针对性,深化新工科建设

  一是深入实施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探索构建“以理论研究指导改革实践,以改革实践丰富理论体系”的联动机制,以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为载体,促进高校加强研究、凝聚共识、深化改革。组织开展两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面向5大选题30个项目群,组织认定了612个研究项目,已于2020年6月完成验收,其中589项通过验收,96项获评优秀,23项撤销立项。在首批项目经验和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面向5大选题39个项目群认定项目845项,切实推动新工科建设从“轰轰烈烈”走向“扎扎实实”。

  二是以组织模式创新推动人才培养范式变革。印发《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指南(试行)》,在专业学科综合、整体实力强的部分高校前瞻布局一批未来技术学院,培养未来科技领军人才,2021年,组织遴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12所高校为首批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单位;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在特色鲜明、与产业紧密联系的高校建设若干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印发《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聚焦国家软件产业发展重点,在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型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培养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特色化软件人才。

  三是深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组织企业支持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有效激发了各方面的积极性。项目包含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等六个类型。2020年,累计支持993所高校和328家企业立项9554项,企业提供直接经费支持3.14亿元。

  五、关于重视高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教育部、财政部于2019年启动实施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实施近2年来,阶段性进展顺利,为深入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在顶层设计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框架。围绕如何组织实施好,教育部和财政部加强了项目建设、遴选、管理和评价全过程的制度设计,提出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三个《通知》文件框架体系。意见,就是《关于实施双高计划的意见》,立足于“建”,明确学校改革发展任务和中央地方保障举措;两个“办法”,一个是《项目遴选办法》,立足于“选”,明确遴选条件和程序,另一个是《绩效管理办法》,立足于“管”,突出过程管理和目标约束,保证建设质量;三个通知,是指每轮建设任务启动前发通知明确申报要求,遴选结束后发通知公布遴选结果,建设期内发通知通报建设绩效。这个123的政策框架体系,目前都已经完成。

  二是在资金投入方面,中央连续两年支持经费超40亿元。双高计划对建设目标进行了分步规划,每五年一个周期。首轮建设中央财政计划投入100亿元,2019年项目启动前就提前下达18.88亿元,2020年下达21.57亿元,分类分档支持项目学校建设,并且对2021年预算也已作足额安排。这是在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下滑和中美贸易摩擦经济全球化面临逆流双重夹击,我国财政收支压力明显增大情况下,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不低于占GDP比例4%,确保教育资金补短板、兜底线、强弱项发挥促进发展引领改革做出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双高计划”的重视和厚望。

  三是在管理服务方面,建成了较完整的保障体系。为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教育部和财政部在项目启动之初就提出通过打造“一支队伍,两个平台,三方评价”来加强项目管理。作为专家队伍,项目建设咨询委员会为重大政策、总体方案、审核立项、监督评价等提供咨询。为了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教育部官方网站设立了“双高计划”专栏,作为接受社会监督的平台。为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建设的信息采集系统已经上线。

  四是在内涵建设方面,以改革强素质提质量。深入推进三教改革,课堂革命正在进行。已遴选全国首批12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连续举办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大赛。深化产教融合,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两批遴选了249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举办了首期高职院校党建工作培训班。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启动了“职业院校校长治理能力提升计划”,并率先对197所双高院校的书记校长进行了全覆盖的业务培训,深入交流经验做法,研讨解决问题思路对策。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全国职教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双高计划”建设,科学开展“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双高计划”持续引领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知识和技能复合型人才。

  六、关于将技术员和高技能人才纳入工程师体系,进一步提升工程和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国家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着力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2018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提出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条件,不得将身份论文等作为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2020年12月,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试点工作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立交桥。目前,对两类人才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下一步,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教育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督促落实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政策,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高技能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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