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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98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1〕59号

  您提出的“关于职业院校提升毕业生岗位能力途径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职业教育进入大改革大发展的新阶段,职业教育面貌发生了格局性变化。特别是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双元培养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产教融合主体逐渐壮大。教育部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类职教集团(联盟)近1500个,覆盖了90%以上的高职院校、近50%的中职学校,近30000家企业参与;已遴选确定两批共299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已有24家中央企业和48家民营企业积极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21个城市积极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相关认定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地方正同步探索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目前全国已有2340家企业纳入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

  二是支撑类型定位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加多元。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分三批布局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覆盖1000多个专业点,惠及10万名学生和学徒,参与企业达2200多家,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

  三是持续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抓实抓好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671号),明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开放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突出模块化实训特色。

  四是推动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3号)等文件,会同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等文件,指导各地坚持校企合作特色,建立政府部门、行业企业、技工院校合作机制,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共同培养技能人才。

  二、持续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

  职教20条指出,要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根据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要建设“有特色的标准,进一步强化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健全教师、课程、教材、教学、实习、实训、信息化、安全等职业教育特色标准体系”。经过持续建设,目前基本形成了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五位一体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并且随着形势发展动态完善。截至目前,共设置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修(制)订并发布347个高职和230个中职专业教学标准、10门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标准、2门高职专科公共基础课程标准、136个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83个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

  三、将工匠精神培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一是指导各地各中职学校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教职成〔2014〕14号),引导学生形成“培育和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的观念,培养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二是指导各地各中职学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7号),突出培育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学校教学全过程,还注重进一步加强实习实训过程中的德育工作,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工匠精神教育贯穿全程。三是持续推动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指导督促学生自觉践行“勤学苦练,精益求精”“尊重劳动,勇于创造”的共同约定,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四是自2004年以来,持续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坚持活动育人、实践育人、以文化人,推动各地各校面向全体学生举办“文明风采”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教育,教育引导青年学生传承弘扬工匠精神。五是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明确将“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技工教育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技工院校重点教学内容,融入公共课程、专业教学、实习实训和考核鉴定体系,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使弘扬和传承工匠精神成为技工教育的鲜明特征。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27号),倡导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先后组织编写《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工匠精神读本》和教辅材料《古今中外工匠精神故事汇》等,引导技能人才及技校学生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培养大国工匠。在全国技工院校部署开展以弘扬工匠精神为主题的新学期第一堂课,要求各技工院校把工匠精神贯彻到学生培养的各个环节。

  四、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2019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社会化机制分四批遴选发布300个培训评价组织的44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目前,共有4300多所院校参与试点,证书累计获得超过10000家企业的认可,持证毕业生就业优势初显。

  2021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1号),要求各地持续做好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将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支持帮助更多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将符合条件的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并按照现行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执行。

  五、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顶层设计。2019年,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职业教育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深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及十二条具体举措,分类推进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准入、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待遇保障以及兼职教师聘用等方面,完善人事招聘、编制配备等相关政策保障。

  二是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建设。2019年,教育部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教师函〔2019〕4号),面向职业院校,聚焦战略性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分年度、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建设360个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12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举办4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高级研修班”。会同科技部启动国家“工匠之师”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组织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及骨干教师赴德国研修。

  三是加强校企人员双向交流。《方案》提出,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在标准要求、岗位设置、遴选聘任、专业发展、考核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健全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财政列支专项经费支持兼职教师聘用,一大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被聘请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组织遴选102家企业为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进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入推进产教融合。

  四是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方案》明确了建设分层分类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推进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改革,构建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为主体、产教融合的多元培养培训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技工院校深化突出一体化教师人才培养培训,提升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六、优化专业布局,开发优质教学资源

  2020年,教育部立足服务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每5年修订1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要求,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职业,建设新专业,启动职业教育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工作。2021年3月,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在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通过更新升级一批现有专业、增设和适度超前规划一批新专业、淘汰一批落后专业、科学设置职教本科专业,形成中高本贯通、职教特色鲜明的专业目录体系。

  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深化职业教育教材改革,对接主流生产技术,注重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校企合作开发专业课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建立健全三年大修订、每年小修订的教材动态更新调整机制。2020年遴选了近4000种“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职业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对接,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推动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在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加快培养一批爱岗敬业、技艺精湛、精益求精、开拓创新的技术技能领军人才。

  二是遵循职业院校学生成长规律,指导各地各校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7号),引导学生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指导各地各职业院校创新开展“文明风采”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感和吸引力,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是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促进书证融通。坚持育训并举做大做强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主动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是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会同中央编办等部门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师资有关文件,加大编制挖潜创新力度,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在现有编制总量内,优化编制结构,动态调整编制,向“双师型”教师队伍倾斜。

  五是进一步引导职业院校对接新《目录》设置行业企业紧缺专业,持续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工作,修(制)订一批专业教学标准。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到2023年,遴选10000种左右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100个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分级遴选5000门左右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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