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59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3〕52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高中高职贯通培养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2019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2号),启动实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工作,遴选确定299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建设单位。2021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和《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86号)均提出,组建多层次校企合作联盟网络,积极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工教育联盟。截至2022年12月,教育部会同50多家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和央企,组建了57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组建了1500多个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涵盖企业、学校、行业、科研机构在内的4.5万余家成员单位,形成了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二、关于提高中高职贯通培养质量

  一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设计,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纵向贯通,健全中职一高职专科一高职本科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体系,明确提出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二是支持中高职贯通培养,持续推动中职学校就业与升学兼顾,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2022年12月,全国已有超过一半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专科)和本科继续学习。同样,高职毕业生在保持高就业率的同时,现在每年也有接近1/5的学生实现升学深造。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一是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快补齐办学条件短板,启动中职“双优计划”,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二是创新良性互动机制,在市域层面,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在行业层面,选择若干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三是支持各省开展中职与高职(3+2)五年贯通、中职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4)七年贯通、高职专科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2)五年贯通培养,拓宽职业学校学生发展通道。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3年8月16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谢沂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