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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27号(教育类2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262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选拔教育尖端创新型人才工作提升为国家教育战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教育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突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并通过立法方式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明确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之一。

  一、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培养

  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是拔尖创新人才的基本素质。教育部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2014年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试行)》,明确“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技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进教学方法,转换培养模式。充分尊重、发挥学生的个性,积极推动实践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

  同时,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列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将“学生关注现实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解决实际问题、进行职业准备等方面的情况”和“学生独立思考、批判质疑、钻研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情况”作为评价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依据指标。为了让特长生选择适合的教育,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招收不超过5%的特长生。

  二、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其中通过制度创新,打通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渠道。

  1.推进高中阶段学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自2003年起,教育部先后在90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招生人数占高校招生总数的5%。2014年,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教育部下发文件对高校自主招生做出新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明晰考试定位,主要选拔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生;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掐尖”“小高考”等问题;促进科学选才,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开。2015年,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际录取1.1万人,有效选拔了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3.探索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新模式。2014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浙江开展“三位一体”招生改革试点、江苏部分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这些试点致力于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模式,给予了高校更多自主权。2015年,教育部又新批准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四所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试点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办学定位,自主开展高校测评,自主确定考生的录取标准和方式,重点选拔拔尖创新人才。

  三、实施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近年来,教育部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拔尖计划”)和“中学生英才计划”(以下简称“英才计划”),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1.实施“拔尖计划”。2009年,为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共同启动实施“拔尖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优势基础学科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建立高等学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体制机制,吸引最优秀的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受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并逐步跻身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该计划先行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选择了19所高校实施。目前,“拔尖计划”已培养出三届本科毕业生2500名,支持本科生总数累计达6500名。拔尖项目培养的学生普遍展现出既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的精神风貌,在批判性思维能力、知识整合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部分学生已在学术领域崭露头角,在世界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在国际大赛上表现优异。国际一流学者评价,“拔尖计划”拥有“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优秀的本科教育”,“领跑者的示范作用突出”。刘延东副总理对“拔尖计划”实施情况高度肯定,批示指出“这项工作很有意义,要加强宣传。”

  2.实施“英才计划”。“英才计划”是在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承担“拔尖计划”的19所重点大学实施,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方面具有浓厚兴趣的中学生,让他们走进高校,在著名科学家、教授指导下开展学习和研究。试点工作实施三年来,共287位著名科学家、教授担任导师,亲自指导学生参与培养,其中院士34人,长江学者3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2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7人。学生培养成效已经初步显现,同学们在培养过程中提高了创新能力,培养了科学思维,掌握了科学方法,明确了科研方向。不少学生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内外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得奖项。截止到2015年,“英才计划”培养了两批共1159名学生,已有493名学生考入大学,其中到欧美著名高校读书的学生占总数的10%,近70%的学生入学“985高校”。“英才计划”发现和培养了一批具有科学潜质和创新能力的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为我国培养未来拔尖科技创新人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四、把创新意识明确为教育法律的规定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教育法修正案》和《高等教育法修正案》。在《教育法修正案》中,将原教育法第六条修改为:“教育应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高等教育法修正案》中,将原《高等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法律的修改,将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提供了法律支撑。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改进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进一步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体制机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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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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