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192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课程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经商司法部,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求,教育部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法治教育课程一体化,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整体规划,健全相关机制。联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系统规定了从小学到大学各阶段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要求和措施等,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大纲》提出,法治教育要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教学重点和方法,注重知行统一,坚持落细落小落实;要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与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紧密结合,注重内容的鲜活,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创新形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二是以课堂为主渠道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编写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在六年级和八年级下册设置法治专册,涉及《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劳动法》等,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内容。推动在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教材编写注重根据青少年心理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体现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层次性,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理论联系实际。小学阶段重在养成学生的基本文明行为和遵法守纪的意识,初中阶段以“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在个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和意义”“学习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等为培养目标,高中阶段以“理解当代中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增强依法办事、依法律己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关注社会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诚实守信,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法制观念,培养公民意识”为培养目标。
三是重视加强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对教师法治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强法治教育教师培养,先后印发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将法治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标准体系。加大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力度,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教师全员法治教育培训;自2015年起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启动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同时要求各地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时将法治教育作为全体参训教师的必修内容。
四是坚持校内校外法治教育相结合。增强法治教育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指导推动各地制定实践课程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法治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格局,发挥社会教育在学生法治教育中的作用。开通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鼓励各地开发网络教育课程,征集法治教育精品课件、视频,推进远程教育。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建立一批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切实抓好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巩固发展家庭学校,加大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站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网络。
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课程的法治教育功能,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建设,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设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站,聚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三是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力度,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推动每个学校都有法治教育骨干教师接受法治专题培训。四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考核,推动各地把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学校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探索将法律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您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问题,教育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参考借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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