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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549号(政治法律类161号)
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6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各级学校法律知识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司法部,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各级学校法律知识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各级学校法律知识教育,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整体规划,健全相关机制。为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2016年联合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系统规定了从小学到大学各个阶段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要求和措施等,健全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体制机制。各地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了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司法、综治、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教育部健全相关考核与督导制度,推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并将学校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二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教育部着力创新教育方法,拓宽教育途径,不断健全学校法治教育机制。重视宪法学习教育,将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教育系统的宪法学习日,弘扬宪法权威,提高学生的宪法意识。指导推动在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融入法治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治教育内容。在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中进一步加大了法治教育的内容。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法治专项培训,通过国家和地方分级培训的方式,推动中小学校长教师接受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法治教育培训。

  三是坚持校内外法治教育相结合。增强法治教育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指导推动各地制定实践课程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学校法治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开通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汇集全国各类优秀法治教育资源,为青少年提供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作品。加强法治教育资源建设,鼓励各地开发网络教育课程,征集法治教育精品课件、视频,推进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生都能够接受到法治教育。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建立一批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提供场地和资源。积极创造条件,为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便利。联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在高校中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治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

  四是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中的作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切实抓好社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巩固发展家庭学校,加大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站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社区现有教育资源,发挥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网络,包括中国家庭教育网、各级网上家长学校等传媒作用,利用“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等活动契机,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特别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知识。

  尽管各级学校青少年法治知识教育取得了很大进展和很多成绩,但依然面临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内容有待完善、保障条件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二是深入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建设,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设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站,聚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四是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力度,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推动每个学校都有法治教育骨干教师接受法治专题培训。五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考核,推动各地把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学校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探索将法律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和问题,教育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统筹考虑研究。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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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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