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华学习的外国人家属子女享受国民待遇的提案”收悉,经商外交部、中央军委办公厅、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培训外国军事人员是我国对外军事交往的重要内容,随着国际军事合作的不断深入、受训人员的不断增多,重视并做好陪读家属及子女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你们在提案中提到外国受训人员家属子女入学入托、看病就医政策缺失,子女就学难,家属子女就医难、看病贵等现象在实践中确实存在,教育部将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予以解决。
目前,外交部门、军队等有关部门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在华学习的外国人家属子女权益保障。
外交部门高度重视配合做好外国军事人员培训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来华学习的外国军事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管理与服务,会同中央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梳理规范了对外军学员及其家属的签证审发办法,并指导驻外签证机关和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关于建议给予受训人员家属子女基本医疗免费或优惠。实践中我军承担外训任务的院校对外军学员家属子女均提供一般性、常见病医疗保障,家属子女须到承训院校以外医院就医的,视情予以一定补助。下一步军队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军学员家属子女到地方医院就医优惠的研究论证和实施工作。
关于“制定法规,从根本上解决在我国军队和地方院校受训的外国人及其家属子女在受训期间的国民待遇的建议”,经商有关部门,我们认为目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解决受训外国人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下一步是否有必要及如何出台相关的专门教育政策,需综合考虑我国整体对外政策、受训人员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并按照国际上对等互惠原则研究处理。
下一步,教育部将与外交部、中央军委办公厅、财政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完善体制机制,共同推进在华学习的外国人家属子女权益保障工作。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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