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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451号(教育类1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2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困难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编办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出“推进教育公平”“办好学前教育”。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2012年至2017年,全国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万所。幼儿园总数增加到25.5万所,增长40.7%。幼儿园专任教师增加到243.2万人,增长64.4%。普及水平大幅提升。2012年至2017年,在园幼儿从3686万人增加至4600万人,增长24.8%;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6%,提高15.1个百分点。经过几年的努力,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面貌也有了很大改善。但总体上看,城乡差距较大,区域间不平衡的问题还很突出,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依然十分薄弱。

  一、关于健全法规,落实政府责任

  自2013年启动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开始,教育部已多次组织召开学前教育法立法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学前教育立法议案、建议领衔人、专家学者、有关立法机构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幼儿园代表(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研了各地学前教育发展和立法状况,委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分析总结当前学前教育立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国外情况的调研,了解国外学前教育及立法情况,积累形成了比较丰富的立法背景资料。

  经研究,我部认为制定《学前教育法》要集中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范畴、地位和目标,确立公益性、普惠性发展原则;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学前教育的管理责任和管理体制;三是建立以普惠性学前教育广,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四是形成以公共财政支撑为主,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五是健全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教师资格制度、教育和保育要求等基本制度;六是明确学前教师的身份地位以及待遇、专业发展等基本权益,提高保教队伍的水平。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与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建立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扶助等制度机制。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相关调查研究为基础,组建专门的起草工作力量,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的研究协作机制,针对突出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力争年内形成草案,尽快上报国务院审议。教育部已建议将《学前教育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优先安排项目。你们提出的立法建议,对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参考借鉴。

  二、关于教师队伍补充机制,解决师资队伍问题

  为解决幼儿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教育部启动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自2011年起,将中西部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实施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其中包括“示范性项目”和“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两项内容,设置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五类项目,以乡村教师校长培训为重点,合理安排、减负增效,持续提升乡村教师和校园长的素质能力。2018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进一步科学统筹项目区县覆盖范围,倾斜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教师培训,尤其是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确保新增项目区县以贫困县为主,制订省域内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另外,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教民〔2012〕6号),每年选派3万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一年,每年为“三区”培训3000名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

  三、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2017年,国务院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是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中明确提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内容之一是建立以地方为主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现阶段,中央财政主要通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学前教育予以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在分配时充分考虑了东中西部的地区差异、财力状况、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以及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因素,在资金安排上已对民族贫困地区所在省份进行了倾斜支持。2011年-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约1014亿元。其中,2017年安排149亿元。按现行体制,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只安排到省,由各省份结合中央资金和地方财力统筹安排使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对学前教育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同时,督促民族贫困地区所在省份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解决好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特殊困难。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地编制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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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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