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222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妇联、司法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现答复如下: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通过引导广大青少年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能够使学生提升法治素养,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此,近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举措:
一是完善整体设计。以宪法教育为核心,2018年4月28日,教育部与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18〕15号),就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进行了全面部署。2016年,教育部联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法〔2016〕13号),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各省普遍成立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步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工作机制。
二是编写法治教材。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统一设立《道德与法治》课程。2017年9月1日,教育部统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在全国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统一使用。把小学六年级上册教材和初中八年级下册教材设置为法治教育专册,集中讲授宪法,强化系统性。其他册次教材结合相关内容分散嵌入,确保法治教育贯穿义务教育阶段始终、全程不断线。小学教材涉及30多部法律法规,初中教材涉及50多部法律法规、6部条例和司法解释。
三是加强师资培养。2015年起,“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启动法制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在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中将法治教育作为必修内容。2016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举办“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专题培训,培养“种子教师”,两年培训600名教师,预计今后每年培养400名教师。2017年起,启动为期3年的“道德与法治”教师全员培训,分为国家级、省及地市级和县区级三个层次,到2019年完成。邀请法律实务部门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四是丰富法治实践。连续三年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实现各省区市大中小学全覆盖,2017年参与人数达4000万人次。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组织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广大师生同步诵读。开通“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提供丰富的法治学习资源,2017年的访问量达到2亿多人次。积极建设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开发软件,同时鼓励各地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将法治教育融入开学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环节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重点工作。
五是加强理论研究。近年来,陆续在中国政法大学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和教师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成立高校学生法治教育中心,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在上海市教委、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成立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在甘肃政法学院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各地也纷纷加强研究中心建设,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与此同时,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我们也认识到在当前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着力提高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宪法权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开展法治教育,以宪法教育带动法治教育的全面深入。健全相关考核与督导制度,推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并将学校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进一步强化师资。采取培养、培训、引进三管齐下的方式扭转专业法治教师缺乏的局面。按照《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要求,制订教师法治培训大纲,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拓宽渠道,明确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法律人士进校园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
进一步创新形式。注重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参与性、生动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遵循和把握青少年认知规律,进一步在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增强法治体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到2020年,在各地统筹建设60所左右的国家级实践基地。鼓励各地建设法治教育研究中心,打造优质平台。
进一步加强协作。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妇字〔2016〕39号),进一步明确家长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督促家长正确履行职责,及时解决监护缺失、监护不当问题。继续办好“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实现巡讲活动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网络管理,营造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0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