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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039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68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中小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立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劳动可以树德,可以增智,可以强体,可以育美,要求“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并指出,“党中央经过慎重研究,决定把劳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之中,提出德智体美劳的总体要求”,将党的教育方针中有关全面发展的内涵从“德智体美”扩展为“德智体美劳”,强化了劳动教育的要求。

  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推进劳动教育。2015年,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明确了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关键环节和保障机制,要求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制定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出台加强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劳动教育指导大纲,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

  教育部积极推动将劳动教育写入教育法,将中央关于劳动教育的要求落实为法律规范,健全劳动教育的法律保障。目前,我们已经研究形成了《教育法修正案(草案)》,将“劳”纳入教育方针,下一步将按程序报送审议。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19年8月2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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