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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57号建议的答复

教政法建议〔2020〕137号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全国先进模范人物教育优待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对全国先进模范人物进行教育优待,目前在相关工作中已经有所考虑和安排。近年来,教育部在每年年初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都明确要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从1992年起,经教育部批准,中国工运学院(现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开办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劳模本科班,免试招收符合条件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入学。劳模本科班开办以来,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先后就劳模免试入学、毕业实习、干部身份确认、毕业后工作安排等问题专门发文或批复意见,为培养劳模学员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全国总工会每年下拨劳模专项经费,为学员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切实的经济保障。2019年4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并新增了招生专业,调整了学习形式,扩大了招生规模。由于全国先进模范人物人数不多,如果有教育需求,已可以在报考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实践中实现。

  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先进模范人物给予教育资助,目前学生奖助政策体系已经较为完善。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各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在校就读的全国先进模范人物可以根据规定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就为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提供教育优待加强调查研究,将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上议事日程,为提高先进模范人物的政治思想觉悟、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提供政策保障。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3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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