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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96号(教育类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政法提案〔2020〕355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国中小学推行同辈调解的提案》收悉,经商司法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不断提高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制定《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会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出台《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整体规划设计中小学法治知识内容和要求,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以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为依托,切实加强青少年网络法治教育。创新形式,深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加强培训,逐步提升法治教育师资队伍水平。

  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推行同辈调解,有利于缓解学生间的冲突矛盾,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等现象,进一步推动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自尊自律、友爱宽容等良好品质,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生活和行为习惯。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研究起草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修订《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过程中,将“同辈调解”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或者学校认真探索同辈调解的实施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培养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更好地维护和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1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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