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35号建议的答复

教政法建议〔2022〕17号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学校安全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安全尤其是学生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要依法处理,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您提出的制定学校安全法的建议和有关工作举措,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对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落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与学校安全相关的制度规范不断完善,为学校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2019年7月,针对学校安全中的突出问题,教育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以下简称《意见》),构建了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校闹”行为,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意见》强调建立以保险机制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机制,要求学校不得推诿塞责,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学校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针对扰乱学校政策秩序的行为,坚持“联合治理”,发挥公安机关等部门重要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规定设区的市以上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建立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处理校园安全事件。

  2020年12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021年6月,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职责,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教育部印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学校保护学生安全的管理职责。

  2021年12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总结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经验与做法,针对实践中的问题,突出将法治副校长纳入中小学治理体系、全面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的新要求,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法》完善了法治副校长参与安全管理的职责,规定法治副校长“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020年以来,教育部在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过程中,专门提出了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着力解决幼儿园安全问题,该草案已于2021年4月12日正式报送国务院审议。

  此外,教育部先后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针对学校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相关的制度规范。

  二是强化支持保障。一方面,强化校园安全资金保障措施。近年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支持学校开展安全工作。通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支持地方加强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0亿元。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中央财政相关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支持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另一方面,推动将安全教育纳入教材及课程体系。2021年10月,印发《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确定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5个领域30个核心要点,其中“领域5 安全应急与避险”包括了“校园安全”等相关内容及学科融入建议,明确了“进什么、进多少、进到哪”等要求。校园安全教育针对溺水和交通伤害、校园欺凌和涉及学生的网络电信诈骗等影响儿童青少年生命安全及健康的主要因素,引导儿童青少年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学会预防和规避危险,掌握应急常识和急救技能,提升信息素养,增强网络信息的辨别意识和能力。按照《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教育部2022年组织修订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和学科特点,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有机融入相关内容要求。

  三是深化依法治校。2020年以来,先后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教政法厅〔2021〕1号)、《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教政法厅函〔2022〕3号),将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校依法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充分保障校园安全。

  学校安全立法工作关系利益广泛,涉及问题复杂,需要做好多个部门、多部法律之间的协调衔接工作,并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通过实践逐步积累经验、总结规律。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推进学校安全立法,已经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立法研究和调研工作,并形成了学校安全条例的草案稿。但是由于立法资源紧张,学校安全立法没有列入相关立法规划。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充分研究、吸取有关专家意见,为学校安全立法积累理论和实践成果。二是抓好现有规章制度的落实,特别是推动《规定》《办法》以及《意见》落地落实,有效发挥现有制度机制的作用。三是在研究教育法典编纂过程中,将学校安全予以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7月6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刘洋)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