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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7508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39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的重要举措。我部高度重视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加强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出了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有效提升了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推动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为13亿多人民提供了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为经济转型、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支撑。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更加高标准、多样化,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需要更多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我国教育体系和教育质量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教育改革的力度还有待加大,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和具体化。在新的形势下,我部将切实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建议中提到的问题。

  一、关于提升教育治理水平的问题

  建议提出,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落实政府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教育管办评分离,充分发挥政府在标准制定、依法监督、信息服务方面的作用,完善法制化的教育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对这一问题,我们已采取了不少举措加以推进。一是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十八大以来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15项,集中清理了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落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颁布实施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明确信息公开的事项清单等。各地积极推进,在简政放权、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3月底,教育部、中央编办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在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4月6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系统部署,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二是加快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2015年5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加快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确定12家试点单位,为全国推进管办评分离积累经验。我部以新闻宣传、研究成果、出台文件等多种方式,全面推开试点经验。三是加强教育标准建设。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标准建设制度逐步健全,一系列教育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出台;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各类“标准”“规范”“指标体系”“指南”等已近800项,覆盖学校建设、教育装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教育信息化、教育督导、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学校运行、语言文字、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标准建设机构逐步健全,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各类机构纷纷建立;地方教育标准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一系列学校建设、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校长教师、学科专业建设、经费投入、评估督导等方面的标准。四是加强教育立法工作。坚持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以法律规范引领和推动教育改革,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订、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2016年6月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2016年11月通过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采取多种改革措施,全面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一是加强教育立法工作,积极推动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全面提高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三是针对管理过多过细、管理方式相对落后等问题,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提高管理部门服务效能,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为基层推进改革创造更大空间。四是加快推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总结各地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成功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五是加快完善教育标准,切实提高教育标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适切性,提升教育标准国际化水平,增强我国教育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二、关于建立开放教育体系、丰富教育服务形态的问题

  良好的教育体系必然是开放衔接的,服务形态也必然是丰富多样的。近年来,按照“适应需求、面向人人、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思路,建设开放的教育体系。一是面向全体国民,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建立学分认定转换积累制度,建立健全促进继续教育发展机制,努力推动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沟通衔接、协调发展,初步构建了完备的人才成长终身学习“立交桥”。坚持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加快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二是面向各类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继续教育。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5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2016年,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职业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各类群体,广泛开展形式丰富的教育培训,包括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技能培训、高端研修培训、农民工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等。每年各类培训人员规模达到上亿人次,大规模提升了我国人力资本素质,促进了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三是面向分散资源,推动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建成容量30.2TB、190多万条的各类多媒体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为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免费优质、丰富实用的信息化学习资源,用户已达130多万人。不断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开放共享,组建联盟、完善机制,高校已开放网络课程15000多门、微课程20000多门,超过一亿人学习受益,基本建立了社会开放、行业企业培训、学习型城市建设等多种应用模式相结合的学习资源共享体系。四是面向长远未来,加快完善制度环境。培育社会化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管理规范,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

  下一步,我部将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快构建更加开放的教育体系,丰富教育形态,实施教育资源的差异化、共享式、开放性供给,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努力提升全体国民素质,支撑人力资源强国建设。

  三、关于教育投入体制改革问题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始终保持在4%以上。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普通高校生均拨款水平逐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逐年增加,支持扩大社会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总的来说,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已基本建立。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的要求,督促落实政府财政教育支出责任,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坚持向老少边穷岛地区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目标。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扩大社会投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发展的渠道和范围,建立更加透明的行业准入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举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多样化教育产品和服务。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培育教育新业态,扩大教育需求与消费。

  四、关于优化教育结构等问题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完整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比如,学前教育阶段,实行“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资助制度,中央财政专门设立“幼儿资助”类奖补资金给予补助;高中教育阶段,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已达每年生均2000元,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但总的来看,我国教育发展还不均衡,农村地区教育还很薄弱,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完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培养技能型和创新性人才能力还不足,影响和制约了教育公平的实现和教育现代化的推进。下一步,将更加注重政策和制度设计,加强薄弱环节,提高服务水平。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推动地方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要求各省在2020年之前制定和落实区域内各级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办学需求、财力状况、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健全更加精准的教育资助体系,确保应助尽助。建立健全以学籍为基础的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优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不断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和助学贷款政策。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在整个教育结构中,职业教育具有突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近年来,积极实施示范性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建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训基地建设、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高职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重大工程,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坚持多元办学,统筹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得到持续发展。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广泛开展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基本形成了产教协同发展和校企共同育人格局,与经济社会的融合度、契合度不断提升,办学活力持续增强。加强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宣传,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宣传职业院校办学成果和办学特色,积极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青年学生走技能成才之路。职业学校毕业生成为支撑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区域产业迈向中高端的一支生力军,有力助推了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下一步,将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着力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着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能力。

  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高等教育具有突出意义。目前,我国已有1.7亿人接受过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7%。近年来,大力推进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系列卓越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已覆盖600余所高校,数十万学生受益。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等。高校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研和攻关项目,在载人航天、量子通讯、超级计算机等多个领域产出了一大批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我国高校在世界多项大学排行中位次整体大幅前移,部分学科已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下一步,将主动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发展需要,推进高等教育布局调整,构建有利于各类高校特色发展的分类管理体系,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鼓励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校加快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探索适应自身特点的培养模式,着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完善高校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大力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着力提升高校承担国家重点任务和服务重大需求的能力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正按程序报批印发。《意见》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中央党政军群、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对重大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体制机制,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针对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随着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相关问题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教育工作,共同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办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 育 部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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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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