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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
《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2006-08-29

  今天召开的纪念座谈会,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我代表教育部、国家语委,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多年来为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50年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考虑向各位领导和专家们,向同志们做一个汇报和介绍。

  一、50年语言文字工作的简要回顾

  50年来,语言文字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适应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发展经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迫切需要,中央确定了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三项任务,并且加强了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1949年10月10日,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新中国最早的全国性文字改革团体“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之后又分别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和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先后召开,简化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步骤等都得以确定。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此为标志,推行简化字、推广普通话进入了实施阶段。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至此,中央确定的三项任务都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教育、广播、电视、出版等行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全国城乡广泛掀起了学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热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把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作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核心任务。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1985年,国务院决定将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基础工程建设得到加强,研究和整理现行汉字、研究汉语汉字信息处理问题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适用于教学、出版、中文信息处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研制发布。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语委并入了教育部,对外保留牌子,教育部主管全国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十五”期间,我国语言文字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开始施行,19个地方法规和规章相继发布实施。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多数地(市)都建立健全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党政机关的龙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榜样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得到发挥,各类城市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公务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教师、学生等1800多万人次接受了普通话测试,国务院批准的一年一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全国各地开展,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50年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经过50年的不懈努力,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20世纪末进行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显示,我国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已经提高到了53.06%,在非文盲人口中主要写简化字的人口达到了95.25%。进入新世纪以来,普通话的普及程度又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在我们这样一个多语言、多方言、多文种,经济文化基础相对薄弱的发展中人口大国,普通话和简化字达到了这样的普及程度,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与50年前相比,我国人民群众的语言交际障碍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克服,语言观念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水平显著提高,为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传播普及和国家的现代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对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以及扩大对外交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教育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语言文字工作对教育的促进作用十分显著。目前,我国“普九”人口覆盖率已经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4%,简化字和汉语拼音为普及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国外已经有3000多万人在学习中文,2500多所大学和许多中小学开设了中文课程,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在教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促进了汉语的国际推广。

  50年来语言文字工作创造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大局。语言文字工作配合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适时调整方针和任务,从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到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坚持与时俱进、服务大局。

  二是紧紧依靠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50年来党中央指引着语言文字工作的方向,各级政府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领导,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并且创造了很多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共同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发展。

  三是尊重语言文字发展演变规律,因势利导。简化汉字尽可能采用历史上已经流行、社会上比较熟悉的简体字,并分批推行,约定俗成、稳步前进,易于被社会所接受。进入新时期,国务院作出“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的指示,汉字整理和简化的成果得以巩固。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从最初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符合普通话学习和普及的规律,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是各个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语言文字的使用涉及各行各业,50年来,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诸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给予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支持,语言文字工作紧密配合各行业系统的中心工作,逐步纳入了相关管理常规、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等,形成了各部门各行业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宏观运行机制,有效地保证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若干考虑

  加快国家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语言文字工作紧密配合,做出积极的贡献。目前,普通话普及程度和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有待大幅度提高,语言文字法规、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工作手段、措施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为社会提供服务还不够及时到位。作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规划,改进工作,抓好落实,努力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力争在2010年以前实现“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为此,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们将加强宣传,提高该法律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促进语言文字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推动相关部门组织执法调研和检查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社会重点领域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城市和学校的评估,开展对公务员、媒体从业人员等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逐步纠正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

  (二)进一步做好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将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相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对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要进行培训和考核,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的基本条件;对学生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能力将制定评价标准,组织培训和考查。

  (三)加强规范标准、基础工程建设和研究、服务、引导工作。我们将加快组织对社会急需的规范标准的研制,加强对规范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推行,为社会正确使用提供服务;加强语言文字基础工程建设,提高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建立监测、引导机制,对社会语文应用情况特别是一些新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观察,组织研究和评测,提供有益的信息和正确的导向,方便社会,同时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共同引导社会语文应用的健康发展。

  (四)加大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加强对农村学校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劳务输出、输入主要省(区)要将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出规划,探索培训的组织方式,切实取得实效。我们将加大少数民族汉语师资的普通话培训力度,抓紧组织对推进民族语文信息化具有基础意义的规范标准和统一平台建设,支持传统通用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继续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责,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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