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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周济在部党组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2004-09-20

同志们:

  今天部党组召开党组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主题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推进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大家一起收看了屈万祥同志关于学习条例的辅导报告录像;淑兰同志代表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通报了近两年来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既充分肯定了成绩,也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6个单位以大会发言和书面材料形式介绍了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都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自觉性

  中共中央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同时,还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条例》都是非常重要的党内法规。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统一团结,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我们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两个《条例》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学习和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

  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是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来实现的,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这些权力和职能都是人民赋予的。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各级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执政后始终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任何一个执政党都要接受监督,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党中央一贯重视党内监督工作,强调自上而下的监督要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以及同级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相结合。加强党内监督的基础是发展党内民主,只有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才是有生命力的、健康的和有效的。加强党内监督,反过来又能够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两个《条例》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基本要求。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必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使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条例的具体规定,又从制度上为政令畅通提供了保障。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至关重要。

  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一主线,是我们学习、理解两个《条例》的关键。

  (二)要结合实际学习和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深入推进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工作

  我们要通过两个《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促进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2002年6月部党组召开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至立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近两年来,直属机关各单位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在总结过去两年反腐倡廉工作宝贵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加以解决。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有利于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使我们能更好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狠抓落实,推动直属机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进一步深化直属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我们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这个惩防结合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是党中央提出的今后一段时期内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方针。从今天通报的情况看,我们的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是廉洁奉公的。近年来直属机关反腐倡廉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也还有不尽人意之处,还存在一些薄弱部位和薄弱环节,甚至有发生严重问题的隐患,所以绝不能掉以轻心。直属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我们继续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直属机关要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使这三个方面工作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整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构筑两道防线,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直属机关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发展教育事业的同时,必须坚持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始终做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才能得到群众的发自内心的拥护和支持。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加强学习和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对出现问题苗头的同志,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帮助他们有错早改,防微杜渐,这才是真正爱护我们的干部,保护我们的干部。有的同志不能大胆开展批评,看上去是做“老好人”,实际上有时会害了自己的同志。

  各单位要结合两个《条例》的学习和淑兰同志在情况通报中谈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在座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的方针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除了把自己管好以外,还必须严格要求所属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道德修养,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尤其要注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识。

  一是要增强党的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党的基本宗旨,是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在入党的第一天起就必须牢记和努力实践的。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教育部门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落实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上。领导干部要对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讲话中列举的不求真务实的十种表现,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防止和克服脱离人民群众的倾向。近几年,部机关个别干部接待基层人员和群众态度生硬冰冷,缺乏耐心,处理问题互相推诿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改进作风,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挂在心上,及时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这样那样的权力,因此时刻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考验。如果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不住自己,就可能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来。直属机关那些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党员干部,往往是从律己不严、自我放纵开始的。他们职务升了,权力大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放松了。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在党性基础上的严格自律具有决定性作用。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从下基层严格遵守接待规定、吃住从俭等具体事情做起,自觉防止和克服各种不良风气。要慎独、慎微、慎言、慎行,不该要的东西不要,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要能抗得住诱惑,管得住自己。在保持本人清廉的同时,还要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要做到既不给自己放松要求以任何借口,也不给任何图谋私利的人以可乘之机。

  三是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接受监督,是党的纪律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要求。近年来,直属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也在逐步增强。但是,真正做到每个领导干部都乐于接受监督,还有一定差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党的一名普通成员,都是人民的公仆,都要无一例外地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能把来自上级的监督当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把来自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找别扭,把来自下级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威信的打击,把来自群众的监督当成跟自己过不去。党和人民的监督,既是对我们的严格要求,更是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我们要有“闻过则喜”的思想境界,主动争取和正确对待组织上和群众的监督,真心诚意地听取批评意见,并认真地加以改进和纠正。

  这些年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不断深入,但教育行政机关的权力仍然比较大。权力大,也就意味着时刻面临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考验。如果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不住自己,就有犯错误的可能,甚至“一失足成千古恨”。最近中央领导多次批示,要求严肃查处一些市、县教育机关挪用教育经费,“教育吃教育、吃教材”的问题。这些情况告诫我们,在新时期新阶段更要加强思想教育。要认识到,违反了纪律就是犯了大错误。在今天的会议上,我们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我建议还要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要通过学习,搞清楚什么是允许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允许做的事情做了之后就要受处分。特别是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识到,新时期新阶段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规定不允许做的事情就不能做。不光在座的同志要学习、提高,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对两个《条例》的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党组织培养一名干部很不容易,花费了很大的心血,个人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到头来因违纪违法而被查处,确实非常令人痛心。如果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还谈什么改革,谈什么发展?所以一定要教育我们的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长鸣。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段话深刻揭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直属机关在下一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中,要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

  1、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制度

  直属机关当前要着重贯彻执行好以下五项制度:

  一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各单位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要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去年我们制定并严格执行了《教育部工作规则》,各单位也要在自己所负责的范围内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的科学和民主。

  二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对此,我们已经在直属机关中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今后要加以完善。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在年终述职述廉时,要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三是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的目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克服明哲保身、怕得罪人的庸俗作风,在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如实上报并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

  四是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和诫勉的制度。直属机关已经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司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对有问题苗头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经过两年探索,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要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和完善谈话与诫勉制度,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也要落实和完善这一制度。

  五是信访处理制度。 我们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要支持和鼓励实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访处理工作。

  以上五项制度是党内监督制度的部分内容,对其他的监督制度,我们也要认真贯彻落实。

  2、要继续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2002年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的主要内容就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要继续推进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最近的一次会议上再次明确,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我们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自觉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坚持“一岗双责”,一手抓好业务工作,一手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既要管好自己,还要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对所属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不好工作、干不出成绩,当然是不称职的领导者;抓不好班子、带不好队伍,同样是不称职的领导者。

  3、要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

  直属机关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变化,及时进行研究,针对可能发生腐败或亟需规范的工作环节,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我们听今天的辅导报告时特别注意到,其中提出了“制度设计”这样一个重要概念。教育部所做的很多工作都是在研究政策和策略,研究工作方针和工作制度。在研究新政策、新措施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考虑进去。比如,针对现在评审评估工作、教材编审工作、未纳入机关财务的资金管理工作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工作等,制定预防腐败的有关制度和措施。廉政办在确定今年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时特别突出了制度建设,提出研究和制定一些制度措施,并明确了落实单位。希望有关单位结合业务工作,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使制定出来的制度措施符合实际,行得通,做得到。直属机关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制度,及时修改已经不太适用的制度。

  制度制定出来以后,要坚决贯彻执行,强调落实。前一阶段,中央在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的通知中,规定党政部门公务员不得与报刊社工作人员混岗。我们现在的报刊,第一是过多,有的成了养人的地方。第二是依附于机关,机关的领导人担任报刊的主编、顾问等。按照中央的规定,教育部的公务员不仅不应在直属机关的报刊社兼职,也不应在地方、高校以及其他社团组织的报刊社兼职,已经兼职的都要进行清理。据说已经基本得到清理,但从印发的报刊上看还没有完全落实,要继续进行清理。再比如,中央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今年春节期间,有些下属单位给部机关有的司局送电话卡。电话卡是不是有价证券?中央纪委有关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利用手机充值卡给领导干部或其配偶、子女的手机充值,是以隐蔽的方式给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或者变相行贿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拒绝。制定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方面,关键还是抓落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就是要把已有的制度落在实处,按制度办事,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对违反制度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我们的工作就是行使政府职能,往往和一些权力联系在一起,制约这些权力就需要一些制度。希望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都能主动地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一些新的思路。

  (三)要加强监督制约,推动权力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反对和预防腐败,加强监督是关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工作很多,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以下两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

  国务院今年3月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我们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国家机关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经常在说,我们需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工作的思路。对一些部门来说,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很难,如果主要是从工作考虑,那还是好事。有些不见得全是从工作考虑,很大程度上还是舍不得放掉手中的那一点权力。要下决心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上做更多的文章。

  在财务工作上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直属高校财政监督检查的力度。十年来高等教育发展非常之快,很多学校财政收支大约是十年前的十倍左右,有些学校的管理却十分混乱。有的领导错误地以为只要不捞在自己的荷包里,做什么都行,这样很容易出问题。要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钱的管理上一点都不能含糊。要对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实行政府采购等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审计监督。

  要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认真贯彻执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组织人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特别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及其领导班子的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法规的形式,确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是根据党内监督的实践和解决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的,抓住了党内监督的要害。越是领导机关,越是权力集中的部门,越是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越需要加强监督。在座的都是领导干部,经过学习,你们要加强对部党组和对我本人的监督。你们回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大家要加强对你们的监督。我们都要自觉遵守党内监督的各项规定,同时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胸怀。我在这里向大家郑重表示:部党组的同志们包括我本人,欢迎并且诚恳地接受同志们的监督,也诚心诚意地欢迎并且接受整个教育战线同志们的监督。

  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是衡量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领导干部是否坚持原则的重要尺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全面履行好监督职责。要认识到,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既要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又要善于监督,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一旦发现干部有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帮助。广大党员要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好人主义,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理直气壮地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

  三、加强领导,深入推进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学习贯彻好两个《条例》,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落实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今天的会议结束之后,要抓好落实工作:

  一要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领导好、组织好本单位党员干部对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要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相结合,特别是这次全会强调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相结合,联系实际进行学习讨论,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要联系实际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各单位领导要把今天大会的精神及时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今年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到:1、至少听取一次本单位纪委(纪检委员)工作汇报,并专门研究、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照《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2、至少开展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3、对新任职的干部和有问题苗头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4、认真对待和处理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发现严重违纪问题及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5、年底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向主管部领导和部廉政办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 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同志们,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入开展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动力,我们要自觉地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下决心把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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